九巴女车长驾驶不够专注 令男子从14米天桥堕下至半瘫 入狱15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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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女通宵车长前年深夜驾驶至荃湾路时,遇上处理中的交通意外现场仍没有减速,令一名站在路旁的司机被撞至堕下14米天桥,从此半身瘫痪,女司机早前被裁定危驾罪成,案件今(27日)于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非短暂时间不专心,指案情严重,判被告入狱15月及停牌3年,并须自费进修驾驶改进课程。

女被告林瑞慈当天驾驶九巴通宵路线,她声称当时受强光影响未见到路状。(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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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瑞慈,47岁,被裁定于2017年8月20日,在荃湾路往新界方向的道路上,危险驾驶一部巴士,令刘卓彦(23岁)身体严重受伤。

司机被撞从14米天桥堕下

案情指,案发当日凌晨1时半,荃湾道有三部私家车连环碰撞事主,当时没人受伤。警车及拖车先后到场处理,并亮起警告灯。惟约2时许,被告所驶的九巴经过,但她没有减速,虽然当时已有一私家车已拖走,但被告的巴士仍撞到警车并推前在前的私家车才停下。

由于被告的巴士急速驶至,当时在天桥上处理现场情况的警员及司机等,均四处逃避,惟至巴士停驶后,众人发现刘不知所终,最后发现刘掉下天桥14米下的一个地盘。

被告称意外时受强光影响

被告审讯时称她当时受强光影响,未能看到警车及来不及煞车,惟法官指现场没有不寻常的灯光,认为被告没专注而导致意外。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对今次意外十分自责,事件中令人终身伤残亦十分内疚,又强调被告非蓄意违例,望法官能轻判。

事主胸椎及脊椎骨折

法官亦认同被告过往驾驶记录良好,惟觉被告在这意外中并非短暂不留意路面,案情严重,故须判入狱刑罚。

在意外中被撞至堕桥的事主刘卓彦,他从14米高掉下后,其胸椎及脊椎均有骨折,从此下身瘫痪,无法站立,需以轮椅代步,失去自行大小便能力及工作能力,需要工人照顾及靠父母供养。

案件编号:DCCC 2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