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悦女经理一家三口7年骗薪4千万罪成 3人户口仅余万余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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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悦前人事部女经理,涉嫌利用公司支薪系统的漏洞,令她一家三口7年内获公司“支薪”逾4千万元,女经理与丈夫及儿子被控诈骗及洗黑钱共5罪,陪审团今(25日)在高等法院退庭仅3小时,便裁定3名被告所有控罪罪成,案件押后至明天求情和判刑。而控方庭上透露,卓悦在案中损失逾4千万元,惟警方调查时,涉案户口仅余下1万4千多元,而女经理过往更有45项偷窃及伪造等案底。

两名男被告:夏定邦(左)及夏伟成(右)否认诈骗及洗黑钱。(朱棨薪摄)

3名被告依次为:母亲乔美龄(65岁)、乔的儿子夏定邦(42岁)和乔的丈夫夏伟成(71岁)。他们被控诈骗及洗黑钱罪共5罪,指他们于2004至2011年间在向卓悦化妆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骗取约4千万,及洗黑钱约3700万元。原获保释的次被告和第三被告,在罪成后被取消保释。

女经理曾有45项案底

控方庭上透露,女经理共有45项案底,包括43项偷窃和2项伪造帐目。法官曾查问,为何案件于2011年被揭发,至今才审结。控方解释,涉及的文件有逾5千页。此外,案件提堂后,辩方因需要阅读文件而5次押后。而本案原订于去年7月审讯,但之后亦需押后。

三人户口现只余1万4千元

控方又透露,卓悦案中损失约4千万元。而事件后,3名被告涉案的9个户口,于2011年4月至5月时其结余介乎50至8千多元,合共约1万4千元。

控方案情指,首被告于2004年入职,担任人事部经理。她的儿子则于同年8月入职卓悦人事部,原本任职文员,后擢升为助理经理。而第三被告不是卓悦员工,与卓悦亦无生意来往。

薪金由90万变1.15千万

作为部门主管的首被告,负责将工资等资料输入电脑系统,资料交由会计部审批,而次被告获晋升后,亦有权掌控该系统。银行则根据指示,把薪金转至指定户口。惟首次被告利用此机会,令两人以及4名员工获发放较原本更多的薪金。如次被告于涉案的人工,合计不应超过90万元,但他们却共收到1150万多元。

此外,首次被告亦输入前员工,以及非员工等35人的资料,银行实际转帐至3名被告的户口,而非该35人的户口,该35人对此事并不知情。控方举例指,第三被告的户口因此获转帐约2700万元。

新人入主部门即揭发

直至2011年3月,有人事部职员调职至其他部门,该部门经理发现职员薪金异常,通知时任执行董事陈志秋,经核数揭发事件。首被告和次被告于同年被解雇,三名被告则于2016年11月被捕。

自辩称令主席成马会成员

辩方盘问卓悦主席叶俊亨时指,主席要求首被告转款到家人帐户后提款给叶,作为归还主席垫支员工的薪金,叶更称“我是老板,我说可以便可以”。叶否认,并指说法荒谬。

女被告自辩时则坚持,由其家人户口代为接收款项,再提款将款项交回叶的说法。她又指,因利用自己的人脉,令叶成为马会全费会员,以及令卓悦成功加入“商界展关怀”计划,以及赞助《慈善星辉仁济夜》节目。

案件编号:HCCC 3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