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法政汇思反驳商界建议:剔除经济罪行不公平、不可行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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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议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后,引起商界忧虑,更促请当局应考虑豁免商业罪行。法政汇思召集人、大律师李安然今日(24日)表示商界建议并不公平、不可行,甚至分化公民社会力量;质疑在罪行上不应存不同待遇。
就商界倡在建议中剔除经济罪行,李安然认为存在不公平的情况,直指商界同样对内地司法不信任,实在没理由设定部份犯罪可凭条例引渡至内地,另外部份罪行则不适用于条例当中,令不同罪行有不同待遇。
同时,他亦认为商界的建议,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由于部份罪行难以“一刀切”,完全界定属于经济犯罪,当中存灰色地带,有可能同时属其他非经济犯罪的罪行,认为建议难以实践。
李安然更坦言建议正在分化公民社会力量,他认为保安局决定今次修例,即使如商界所望剔除经济犯罪的罪行,亦难保当局他日重新将上述罪行加入条例中,他指届时商界以外的界别,将不会帮助反对修例,促请商界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