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大专界促撤回修订 忧本港自由受空前威胁

撰文: 张美华
出版:更新:

政府建议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建议将不适用于中国其他部份地方的条文删除,容许香港与内地及台湾等未有移交逃犯协议地区,以单次“个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引起各界关注。大专界今日(24日)亦反对建议,忧虑相关修订将威胁任何身处香港人士的自由。

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成名认为建议将令“铜锣湾书店桂民海”事件亦可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冲击香港法治。(洪嘉徽摄)

因去年有港人在台涉干犯谋杀,保安局最近就引渡逃犯法例建议两项修订,提出设立“一次个性个案移交”机制,其适用范围包括内地。大专界今日(24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对政府建议非常忧虑,相关修订将威胁任何身处香港人士的自由,并强烈呼吁特区政府撤回修订渡法建议。

大专界人士认为倘若政府坚持通过修订,所有在港人士的言论、出版、学术和其他自由,将受到威胁;更直言一国两制以及香港的繁荣稳定,将敲起“丧钟”。

法律团体“法政汇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修订将剔除立法会把关的角色,将单次移交程序,扩展至中国大陆。(洪嘉徽摄)

法律团体“法政汇思”召集人李安然表示,根据现行《逃犯条例》,港府已可应中国以外任何与香港没有引渡协议的司法管辖区的要求,作出一次过的个案移交安排,惟条件是要经过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重把关。他认为,现时提出修订将剔除立法会把关的角色,将单次移交程序扩展至内地。

另外,他亦担忧即使《逃犯条例》的建议修订并不涉及政治罪名,内地政府亦可利用经济犯罪之名,又或将被要求引渡人士包装成法例所包括的46项罪行,如欺诈、伪造文件、逃税、贿赂、走私、非法堕胎,以及卖淫等罪行,便可提出移交,把在港境内的异见人士作出引渡,破坏一国两制、香港自由。

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成名批评,港府修订将大幅度削弱本地律对人权的保障,坦言“铜锣湾书店桂民海”事件,亦可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即使途经香港转机者亦可被移交,冲击香港航运枢纽地位,《美港政策法》或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