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宿舍拆局】住房协分租房继续轮公屋 政府带头歧视青宿仔?

撰文: 黄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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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宿舍计划是甚么政策?特首林郑月娥过去两年公布的施政纲领,在“与青年同行 共创未来”章节最后一段,清楚注明“继续推行青年宿舍计划,并与有兴趣参与计划的非政府机构保持密切联络”;而执行政策的是负责青年事务的民政事务局,青年宿舍被政府视为青年政策。不过,青年住屋诉求多年来均被轻视,针对公屋编配的非长者单身人士配额计分制,当年正是要压抑这股澎湃需求而应运而生的政策手段。如今现届政府大力推动过渡性房屋政策,青年宿舍限制入住者须放弃轮候公屋,明显已不合时宜,当局是时候要理顺房屋政策不一致的问题了!

保良局李兆基青年绿洲地下多用途室模拟图。(保良局提供)

前特首曾荫权2011 年施政报告提出青年宿舍计划,当年不少人已视之为政府不欲在房策为青年大开方便之门,故只在青年政策范畴处理。该政策直至梁振英2012年接任特首后,具体的申请资格及后才订立。

停轮候公屋 称杜绝双重房屋福利

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在上届政府及今届政府任内,均多次重申入住宿舍者不能再轮候公屋,主要是杜绝双重房屋福利情况。然而,民政事务局早于2013年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提及青年宿舍计划目的,“对于许多青年人来说,特别是一些负担能力较弱而可能居住于㓥房的一群,有关计划可改善这些青年人入住宿舍期间的生活条件。虽然青年宿舍的目的并非解决年青人的长远住屋需要,但计划能够提供机会让年青人为日后发展作储蓄。”

根据政府的解释,青年宿舍最大功能是为受助青年储钱,并非解决他们居住问题,可是既然无法照顾他们的长远住屋需要,接受计划的代价偏偏却剥夺了青年的住屋权利,皆因宿舍始终是暂时栖身之所,公屋严格来说始终是较为长远居住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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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社会房屋无要求放弃轮公屋

况且在配额及计分制下,青年在年届18岁即入表申请公屋,也要轮候超过30年才可上楼,他们获配青年宿舍宿位,最长亦只可住5年,这项政策根本是漠视单身青年安居问题。

香港的房屋政策以照顾家庭为优先考虑,可谓毋庸置疑,但林郑月娥出任特首后,一反上届政府拒推过渡性房屋政策的立场,现时透过多项计划照顾有需要人士,当中如组合社会房屋,是准许轮候公屋3年或以上单身人士申请;房协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非长者单身住户须轮候公屋6年或以上可申请,但两者均无要求获准入住者须放弃轮候公屋资格。

须知道这些过渡性房屋住户除了可改善居住环境,他们亦能透过减轻租金负担,在生活质素上有所改善,又或甚至也可储蓄。

青年政策歧视、房屋政策包容

同样提供栖身之所,同样亦可被视为“双重福利”,青年政策却歧视青年的权利,反而房屋政策则可包容,岂非莫大讽刺?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认为,现时政府倚靠多个非政府机构兴建青年宿舍,正是计划多个项目未能在短期内完成的主要原因。他认为政府既然要照顾青年住屋需求,便应由运输及房屋局直接统筹,避免政出多门,同时应鼓励机构实行“组装合成”建筑法(MIC)兴建宿舍大楼,令项目可提前1.5年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