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公安部前副部长称300名内地重犯逃港 促尽快修例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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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前副部长陈智敏在北京两会期间,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指出,香港应积极修订《逃犯条例》,协助移交逃犯引回到内地。他更称,逃到香港的内地重犯多达300几人,指全部“有名有姓”,称在任时曾与时任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以及时任副局长李家超,商讨移交逃犯事宜,但无法达成共识。
翻查资料,于2016年,时任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曾书面答复立法会议员,提到两地的法制有所差异,有关移交逃犯安排的商讨工作必须小心进行,各项细节亦必须仔细审视。
促修例协助移交逃犯到内地
全国两会今日(13日)继续在北京举行,香港电台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前副部长陈智敏接受该台专访表示,本港应积极修订《逃犯条例》,协助移交逃犯到内地,指公安部会全力配合香港警方,拘捕和遣返由香港潜逃到内地的犯人。他称,从内地逃到香港的重犯达300多人,全部“有名有姓”。
他又透露,自己在任时曾与时任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以及时任副局长李家超,商讨移交逃犯事宜,但最终仍无法达成共识。至于有泛民意见担心,内地当局会在香港修例后,将政治案件包装成刑事案。陈智敏认为是不必要的担忧和炒作,理据不足。
翻查资料,时任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于2016年时曾书面答复立法会议员,提到香港与内地正在商讨移交逃犯安排,但指“由于两地的法制有所差异,而移交逃犯安排所涉及的问题亦很复杂,商讨工作必须小心进行,各项细节亦必须仔细审视。”他当时指明,香港特区无相关法例授权,故“在相关安排正式立法及生效前,也不会将逃犯移交到内地。”
孟宏伟涉贪案不影响公安部形象
国际刑警主席、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早前涉贪,被国家监委监察调查,陈智敏认为,事件属于个人行为和犯罪,与公安部无直接关系,相信不影响公安部形象,反而更凸显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