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偷步买楼】赶搭七成按揭尾班车 刘怡翔必须交代的4大疑团

撰文: 陈凯敏 冯普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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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6年前任职按揭证券公司总裁时,在金管局宣布收紧按揭成数前夕,偷步购入两个住宅单位投资,少付近162万元首付,事后更瞒报按揭。
事件揭发后,刘怡翔多次辩称,2010年7月29日始知“新九招”将推出,按揭保险计划将有改变,但他并不知道收紧楼按详情,更指此前已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买楼,自己“根本无嫌可避”。不过,事件中仍然疑点重重,有待刘怡翔及当局向公众交代:

事件揭发后,刘怡翔多次辩称自己不涉利益冲突,又指没申报按揭只是疏忽,却仍有多个疑问未向公众交代。(李泽彤摄)

疑点一:悭162万首付不算利益?

刘怡翔赶上尾班车,在大围超低息环境下,以七成按揭购入物业,节省了的162万元首付仍为楼价的一部分,最终仍要缴付。不过中大商学院助理院长李兆波认为,若刘怡翔当日未有足够现金作首付,根本不可能于短时间内购入两个物业,加上目前两项投资帐面价大幅升值一半,双双晋身千万豪宅之列,刘怡翔明显于事件中得益。

疑点二:错过两个回头机会?

即使如刘怡翔所言,他在7月29日始首次获告知政府将收紧按揭成数,他仍有两次机会避过利益冲突。

第一次机会是当得悉收紧按揭成数后,他仍有6日时间改变主意,不过他仍在同年8月4日,继续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未有申报或停止交易。

即使刘怡翔不想放弃投资机会,他仍可选择按规矩降低按揭成数至六成,而非“借到尽”。两项物业分别于2010年8月31日及10月29日收楼,同日签署按揭文件,当时收紧楼按措施已公诸于世,交易完成与措施公布日足足相隔半个月及两个半月,惟刘怡翔仍选择追溯至措施生效前的临约签订日期,“赚尽”申请七成按揭并获批,事后更没有向金管局申报。

文件显示两项物业分别于8月31日及10月29日承造按揭,当时收紧楼按措施早已公诸于世。

疑点三:按揭保险与收紧按揭措施挂钩

按揭证券公司由2009年至2015年间,曾7次收紧按揭保险计划,每次金管局均在同日公布推出辣招,收紧物业按揭贷款成数,可见两者必定互相配合。第一轮辣招于2009年10月推行,较刘怡翔购入相关单位早9个月,换言之他早已知悉两者有必然关系。

中大商学院助理院长李兆波指,按揭保险某程度上与按揭成数挂钩,而金管局与按揭证券公司为关连机构,所以措施有合作形式并不出奇,所以个人并不相信刘怡翔对措施完全不知情。他认为刘怡翔作为按揭证券公司总裁,属金管局高层之一,即使不知措施详细内容,亦会知悉措施大概方向。

土地监察主席、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指,即使刘怡翔没有直接参与讨论政策制订,但平日与财金系官员一同工作,言谈间亦必然会听到风声,加上当局在制订楼按措施之前,一般都有长达2至3个月的蕴酿期,例如金管局会提早放风向银行“摸底”,有关官员亦会多番讨论具体执行细节。

疑点四:突于短期内连扫两单位?

一直不算热衷物业投资的刘怡翔,于2010年7月底,不寻常地在4日内以1600万元连环购入两个投资物业,当时正值楼价飇升,金管局更接连于此后3个月内,把投资物业的按揭上限由七成逐步降至五成,过程中亦不断放风“试水温”,职级如同金管局总裁陈德霖的副手、身为如此高阶的财金官员,刘怡翔作出投资决定时对收紧楼按的消息会否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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