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悦花园被窃逾3百万管理费案 管理公司指法团也有责 入禀索偿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青衣海悦花园前年爆出管理公司员工涉盗窃逾300万元管理费事件,事件爆出后,业主立案法团发通告予住户声称会向管理公司追讨损失,不过管理公司上周五(8日)入禀高等法院,指其职员盗用管理费,又称业主立案法团两名成员未有妥善看管费用,向3人追讨赔偿,以应付业主立案法团的未来索偿。

原告为威格斯物业管理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入禀高等法院向怀疑窃款者,及两名法团成员索偿。(资料图片)

被告包括窃款疑犯及法团两成员

原告为威格斯物业管理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被告黄兆全(译音),即涉嫌偷款的职员、业主立案法团的成员何竞存、及法团司库黎惠娟。

法团曾向原告追讨损失

入禀状指出,黄于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间疑挪用法团的资金,而法团及后不断威胁声称要向原告追讨损失,原告否认在法团损失要负上责任,但认为若法团向原告进行任何索偿,3名被告均要负担原告的损失。

原告反指法团未处理好管理费

至2017年10月前,法团负责管理3个定期存款户口,而当中涉及1900万元,而法团另有一个储蓄户口用作收取法团的管理费及广告板租用费,而法团委员为户口唯一授权签署人,但一笔635万元的定期存款于2017年10月到期后,法团没有续期,并将有关款项转至存款户口,及后,该存款户口金额不断下降,而其中334万元不翼而飞。

指法团成员用借口掩饰失款

原告相信有关法团的管理费并没有存入存款户口,才被人挪用款项,直至2018年5月,法团才将存款户口的300万元转回定期存款户口,而在相关时间,法团成员何竞存及司库黎惠娟,均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存款户口的钱不断消失,更在2018年8月一个法团会议上,解释款项用在维修等项目上,事实上却以此为借口掩饰真正失款的原因,故原告认为2人亦有失职,认为应为失款负责。

案件编号:HCA3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