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个的士团体不满Uber再出招 带800宗市民乘搭Uber纪录投诉海关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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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早前表示有意与香港的士业界合作,明天(5日)将公布与天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记者会,同时宣布推出“Uber Flash”叫车服务,可在程式中召唤的士。
相关合作引起的士业界不满,逾38个的士团体联署抗议。近30名的士业界代表今日(4日)下午带同约800宗市民乘搭Uber的“罪证”到北角海关总部声援,要求海关调查并执法,海关代表其后接收请愿信。
近30名的士业界代表今日下午于海关总部对出,停泊了张贴标语的四架的士,并呼叫口号“打倒Uber、影响的士生计,绝对唔可以认可”,投诉Uber涉嫌违反商品条例;同时,又带同798宗市民曾乘搭Uber的纪录,包括车牌号码、驾驶路线以及司机姓名等资料,提交予海关,要求当局调查事件。
其中一位投诉的市民、曾搭乘14次Uber的杜先生透露,已向海关报案及落口供。他表示,Uber一直强调服务是安全合法,惟他在搭乘期间发现车身并没有张贴任何出租汽车许可证,且得悉车辆或未有购买保险,故冀海关能采取行动。
行动召集人之一、新兴的士电召联会陈明生表示,业界强烈反对的士与白牌车配对,更指“没有任何合作空间”,又补充今早已有三位市民向海关报案并完成落口供程序,而收集到的800宗罪证中,只有2宗个案是拥有出租汽车许可证,重申Uber提供非法服务。
海关回复《香港01》表示,已接获相关举报。同时又指,《商品说明条例》(《条例》)禁止商户对消费者作出一些不良营商手法,包括虚假商品说明及误导性遗漏等。违反《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惟每一宗个案的情况皆有其独特性,实际个案需要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据才能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如发现有违反《条例》的事宜,会采取适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