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机构租用政府短期闲置土地 陈帆:象征式收费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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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案宣布预留20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兴建过渡性房屋,运输及房屋局并就此成立专责小组,以提供一站式支援。
运房局局长陈帆今早(3月1日)出席电台节目表示,政府将担任“倡议员、背后推动者”的角色,且专责小组设有两位项目总监,分别为建筑师及专业人士以提供技术性支援;倘非政府机构欲租用政府短期闲置土地或空置校舍,可考虑收取象征式费用。

财政预算案宣布预留20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兴建过渡性房屋。(资料图片)

陈帆表示,以公帑资助过渡性房屋是“创意措施”,认为非政府组织就过渡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可用作日常营运的经费,扣除必要的开支,亦可开设独立户口以供日后改装建筑费用。至于非政府机构透过基金兴建组合屋的产权谁属,陈帆则表示此阶段仍在集思广益,未有完全定案,惟此类建筑物寿命较长,冀在过渡期后将建筑料搬至其他场所。至于目前阶段,会先考虑改装现存的楼宇建筑为过渡性房屋,因营运成本相对购置过渡性房屋较低。他补充,目前已有9个机构有意合作。

同时,陈帆表示政府对过渡性房屋是“放在肩上承担”,考虑日后由专责小组的处理招标及评审标书工作,以助非政府机构推展项目。陈帆其后见记者续指,倘非政府机构欲租用政府短期闲置土地或空置校舍,可考虑收取象征式费用。惟他表示,从受众角度方面出发,由非政府组织例如社福机构、地区组织营运,会比政府“落水”参与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