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罗嘉瑞认建议父亲成立信托 原意只为节省遗产税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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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遗孀罗杜莉君(罗老太)状告汇丰国际信托案续审。汇丰传召罗老太三子罗嘉瑞作供,他承认曾建议父亲罗鹰石成立信托,初时目是为省遗产税,但他没有参与讨论设立信托的事宜。嘉瑞又称,当年在美国行医的他,在父亲要求下返港处理家族生意,代表其母的律师却指,嘉瑞是自己要求回港,又指罗老师生原意想他当驻酒店医生。
当初成立信托为省遗产税
罗老太三子兼鹰君集团主席罗嘉瑞接受盘问时承认,早于1980年代时他建议父亲罗鹰石设立信托,但将哪类资产交予信托是由父决定,而最终决定将瑞胜作为信托公司,而瑞胜则持有约43%至44%的鹰君股份,罗嘉瑞称起初建议设立信托时并没有谈到鹰君控制权的问题,只为节省遗产税。
嘉瑞称无参与讨论信托
不过罗老太的律师质疑,罗鹰石不会愿意对鹰君控制权撤手,除非他认为即使信托基金成立后,他可以对信托作出有效控制(effective control),但罗嘉瑞指当时为重建公司非常忙碌,且设立信托与否是父亲的决定,没有参与相关讨论。
指父建议他参与家族生意
曾在美国修读医科的罗嘉瑞又提到,他于1970年代尾,父亲建议他返港参与家族生意,但老太律师反指是嘉瑞要求回港,当时罗鹰石称他可回港参与酒店业务,要求他在美国修读酒店管理课程,而返港后再成为驻酒店医生,罗嘉瑞不同意说法。
最终决定权在汇丰
罗老太的律师又指,当受益人向汇丰提出任何投资建议,汇丰均会跟从,罗嘉瑞称虽大部分时候汇丰会跟从,但有一次他与罗慧瑞作出不同投资建议,汇丰自行决定最终投资方向。
罗老太的律师续问,在2008至2015年从信托分钱建议均非由汇丰提出,罗嘉瑞称汇丰会听取受益人建议,但最终决定权在汇丰手上。
案件编号:HCA 3246/2016, HCA 3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