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柳全”独囚遭扣薪索偿 官指非小额庭处理 “花”:法治瘟神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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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在石壁监狱服刑、绰号“花柳全”的甲级重犯何毓桓,声称去年返回工场时,遭职员推落楼梯,反被控袭击职员。他指事后遭狱方无理单独囚禁30天,周薪被大减逾半,遂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申索应得薪酬。审裁官今(28)指审裁处并无司法管辖权判断将他单独囚禁是否合法,故无法处理其申索,并剔除其申请,何须付讼费。在庭上一直表现守礼的何,散庭时不禁谓:“咩法治精神呀?系法治瘟神呀!”

绰号“花柳全”的甲级重犯何毓桓,在位于西九龙法院的小额裁判法庭索偿。(资料图片)

官指应以司法覆核方式处理

申索人为何毓桓,被告人为律政司司长。

暂委审裁官早前预审,已说明处理此申索案前,须厘清将花柳全单独囚禁是否合法,即要先判断小额钱债审裁处有无司法管辖权处理对该行政命令的挑战。审裁官今指审裁处并无此权限,花柳全应循司法覆核处理,遂剔除其申索,并要他支付1694.1元讼费。花柳全表示不服,指审裁官早知无此权限,质疑为何要拖延至今。何临散庭对裁判官表不满,并道:“你对呢单案系咪有预设立场嘅呢?”

何称遭推落楼反被罚单独囚禁

据申索书指,何于去年6月10日中午12时洗澡后返回工场,被职员从后推跌滚落楼梯8至10级,被送往玛丽医院,但其后反被控以“袭击职员”交予警方处理。至7月10日早上,才有警员向他宣读拘捕令及录口供。何认为狱方无理拘禁30日,有违法律精神及程序公义。何称原本周薪为199.77元,改为单独囚禁后被减至46及83元,现追讨570元。

惟何追讨570元不成,现反被判近申索额3倍的讼费1694.1元。

案件编号:SCTC0295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