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运输排放为最大空气污染源 政府:船只营运期不同难强制淘汰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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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境保护署发表的《2016年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报告》,水上运输排放的二氧化硫、可吸入悬浮粒子及微细悬浮粒子等污染物数目,为各类污染物排放源居首位。有意见提议政府参考淘汰老旧柴油商业车的方式,强制淘汰老旧船只,以减少污染物排放。但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27日)以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查询时直言,各类船只的设计、操作和营运模式的不同,不适宜透过类似淘汰老旧柴油商业车的方式,强制淘汰老旧船只。
难参考淘汰旧柴油商业车模式
黄锦星解释,水上运输业界涉及很多不同种类船只,因为设计、操作和营运模式的不同,各类船只的服务年期可有很大的差异,故不适宜透过类似淘汰老旧柴油商业车的方式,强制淘汰老旧船只来减少污染物排放。
但他透露,运输署将来会在渡轮服务招标中加入环保元素,鼓励营办商在渡轮服务财务状况许可情况下,使用经测试及确认适合在本地应用的环保船只或设备。至于政府会否考虑在码头提供能配合转用电动渡轮的供电设施?他指,并非所有码头均可改建及大幅增加供电设施,须视乎码头空间及结构而定,但重申若营办商有计划转用电动渡轮,政府会按情况考虑如何提供协助。
而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国际间有关减少船舶空气污染技术及措施的发展,以及在本港实施的可行性。此外,政府会研究推行试验计划,测试电动驱动系统、混能驱动系统等绿色船用技术在本地渡轮应用、甚至全面推行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