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案】梁天琦选举经理认建议梁办游行 控方质疑变相霸路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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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骚乱中,梁天琦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等人被指涉暴动案,今(25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辩方传召案发时的梁天琦选举经理人作供。她指得知案发晚上旺角情况混乱,遂向梁提议举办选举游行,图令警方不驱散群众。惟控方质疑,游行是变相霸路。而群众向警员防线推进,她会否预计游行将不会和平进行。经理人反指:“如果警方让开,就唔会出现。”

梁天琦的朋友蒋忻霆(男),及梁的选举经理何蔓儿(女)为辩方在暴动案作供。(朱棨新摄)

案中四名被告梁天琦(27岁)、李诺文(21岁)、林傲轩(23岁)及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32岁)均被控同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2月8日至9日(农历大年初一至二)间,于旺角砵兰街参与暴动。

何称曾办游行指警察会开路

案发时梁天琦的选举经理人何蔓儿称,于2016年2月8日晚上得知旺角现场混乱,而梁亦在该处,何遂前往旺角。同时,梁天琦在电话中透露警方推出高台等,何先建议对方离开,之后改建议举办选举游行。何蔓儿庭上解释,梁之前在上水亦举办选举游行,据知警员替游行人士开路。若在旺角也举办选举游行,何认为警方会收起武器,和不驱散现场人士。

警员挥警棍及用胡椒喷雾

惟梁起初不同意,担心被指“博宣传”。她扺达旺角时,得知现场已举办选举游行,游行的旗帜被递上前方,有人因此叫骂。黄台仰大叫“3、2、1,去”时,与警员对峙的群众“作势要过去”,但有人迟疑1、2秒才上前,而警员则使用警棍和施放胡椒喷雾。

控方质疑群众要占领砵兰街

惟控方质疑,举办游行是要令市民霸占砵兰街部份路段,何否认。控方又问何,当时群众“撞埋去(警员)”是对或错,何回应“警方会觉得唔啱”,但指:“佢地(群众)只系跑过去,唔算系武力。”何同意,当时预计群众向警方防线推进,会与警员有肢体碰撞。控方续质疑,何会否预计该游行不是和平进行,何则回应:“如果警方让开,就唔会出现。”

梁友人供称见警推出高台即清场

此外,梁的友人蒋忻霆则供称,于2016年2月8日晚上11时半与三名朋友到旺角,曾与梁天琦倾谈。惟警员之后推出高台,并进行清场。现场有市民不满谓:“有无搞错,食粒鱼蛋,都要赶我走。”蒋随后亦离开。

案件编号: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