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于19/20学年实施“一校一行政主任” 每校每年津贴约50万
中小学教师饱受行政工作压力,政府今日(20日)向公营及直资学校发通函,正式公布有关“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的推行细节,教育局由2019/20学年起,每年拨出5亿元额外开支,供学校增聘额外行政职级人手,以减少教师和校长的行政工作,让他们能更专注核心教育工作、关顾学生成长。学校可在下月20日或以前选择开设常额“学校行政主任”职位,又或领取“学校行政主任津贴”。“学校行政主任”薪酬与公务员二级行政主任的薪酬挂钩,现时最低月薪为30,165元。教育局将会举行简介会向学校解释政策执行细节,并为行政主任提供入职培训。
教育局表示,2019年9月1日起,每所资助学校(包括特殊学校)均获加设学校行政主任,学校可按校本情况及需要,在下月20日或以前选择开设一个常额“学校行政主任”职位、领取“学校行政主任津贴”,直接聘用或透过购买服务机构服务,聘用至少一名具本地学士学位资历的全职学校行政主任,负责督导及统筹学校行政事务,检视校本行政安排和规定,精简程序。
模式一:开设一个资助学校核准非教学人员编制内的常额“学校行政主任”职位其薪酬与公务员二级行政主任的薪酬挂钩,即公务员总薪级表第15点至第27点。以2018年4月1日起计,即介乎30,165元至53,195元。模式二:领取“学校行政主任津贴”自行聘用或向服务机构购买与学校行政相关的服务,当中必须包括最少一名具本地学士学位资历(或同等学历)的全职驻校学校行政主任。津贴额参照公务员二级行政主任的中点薪金而厘定,每年按公务员二级行政主任中点薪金作相应调整,以2018/19年的薪金水平为例,全年津贴额为507,960元。
津贴余款最多保留一年
由于“学校行政主任津贴”属经常现金津贴,教育局明言学校不应保留津贴余款,或用作其他地方,但考虑到实际需要,故设保留余款期限最多一年。而学校须根据校本情况及目标,在学校周年计划及学校报告内阐述运用津贴的情况。当然,学校决定开设津贴或职位,以及津贴运用详情上,均须得到法团校董会或学校管理委员会批准。
而在培训方面,教育局会为公营学校新入职学校行政主任提供入职培训课程,课程内容与学校行政事务相关,如学校财务及采购、员工聘用、教职员薪酬评估、学校投诉处理、危机管理、校舍保养及安全事宜等。而教育局将于本月28日及下月1日举行简介会,向学校讲解“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的施行细节。
浸信会天虹小学新校长冯耀章对措施表示欢迎,相信有望减轻老师及校长的工作量。他解释,现时不少学校的文书及行政工作并不属老师或校长的职责,但实际运作上却多由书记及老师摊分;他期望增设相关职位后,由相关行政主任统一负责招标工作、于报章刊登广告等校内事务,减少老师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