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子烟】完胜烟草商 陈肇始FB放与儿童合照解释要保护下一代
撰文: 麦凯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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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与卫生署今天(13日)提交《2019 年吸烟(公众卫生) (修订)条例草案》文件至立法会,建议禁止入口及销售新兴烟草产品,即变相封杀电子烟和加热烟,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有“反吸烟一姐”之称的食卫局局长陈肇始晚上再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专页贴出在医院与小朋友交谈的旧照片,冀各界支持方案,重申“我们会继续坚定保障市民健康,保护下一代!”
虽然全面禁止电子烟的争议声音不绝,有议员更形容做法是“威权主义”,不过陈肇始的态度则保持强硬。她今日在网志表示,预期条例草案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讨论,一些烟草商、贩商和吸食另类吸烟产品的市民亦可能会有不同意见,但强调“保障公众健康应该是政府的首要考虑,我作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亦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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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吸烟一姐”一度成为电子烟合法化推手
有“反吸烟一姐”之称的陈肇始,早于港大医学院任教时已积极提倡控烟,2009年加入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至她担任上届政府的食卫局副局长,也多次向烟草业界表明“反对电子烟合法化”。
她于2017年中换届时升任局长,但政府却于去年推出规管新兴烟草产品方案,变相令电子烟和加热烟等合法化,引起医学界和教育界震惊,纷纷表态抗议,最后逼使特首林郑月娥出手,政府180度转变,由拟合法化变为全面禁止,到今年禁电子烟草案推出,陈肇始可谓成为最终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