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子烟】完胜烟草商 陈肇始FB放与儿童合照解释要保护下一代

撰文: 麦凯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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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与卫生署今天(13日)提交《2019 年吸烟(公众卫生) (修订)条例草案》文件至立法会,建议禁止入口及销售新兴烟草产品,即变相封杀电子烟和加热烟,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有“反吸烟一姐”之称的食卫局局长陈肇始晚上再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专页贴出在医院与小朋友交谈的旧照片,冀各界支持方案,重申“我们会继续坚定保障市民健康,保护下一代!”

陈肇始一直主张全面禁止电子烟,故此去年当局一度提出立法规管新烟草产品而令其变相合法化后,引起哗然。(资料图片)

虽然全面禁止电子烟的争议声音不绝,有议员更形容做法是“威权主义”,不过陈肇始的态度则保持强硬。她今日在网志表示,预期条例草案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讨论,一些烟草商、贩商和吸食另类吸烟产品的市民亦可能会有不同意见,但强调“保障公众健康应该是政府的首要考虑,我作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亦责无旁贷。”

陈肇始多年来积极提倡控烟,有“反吸烟一姐”之称。(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
陈肇始晚上以温情牌软销《草案》,照为她99年在医院与小童看书的情况。(陈肇始fb图片)。

至晚上她再上传两张照片到FB,以温情牌软销《草案》,其中一张是她于1999年到医院探访时与小童一起看故事书的照片,另一张则是写有“为儿童健康着想,请勿吸烟”的传单。

她在帖文写道:“我们必须确保政府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致毁于一旦,也必须对新的吸烟产品所带来的害处防范于未然,尤其是对年青人和下一代所带来的影响”,重申做法是为了保护下一代,又标签(hashtag)“无烟城”及“任何人都不应吸食任何电子烟或其他新型吸烟产品”等。

“反吸烟一姐”一度成为电子烟合法化推手

有“反吸烟一姐”之称的陈肇始,早于港大医学院任教时已积极提倡控烟,2009年加入吸烟与健康委员会;至她担任上届政府的食卫局副局长,也多次向烟草业界表明“反对电子烟合法化”。

她于2017年中换届时升任局长,但政府却于去年推出规管新兴烟草产品方案,变相令电子烟和加热烟等合法化,引起医学界和教育界震惊,纷纷表态抗议,最后逼使特首林郑月娥出手,政府180度转变,由拟合法化变为全面禁止,到今年禁电子烟草案推出,陈肇始可谓成为最终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