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电子烟加热烟】食卫局提交禁烟法案 售卖、携入境可囚6个月
政府去年宣布将全面禁止电子烟,并计划在本立法年度提出法例修订建议。食物及卫生局及卫生署今天(13日)提交《2019 年吸烟(公众卫生) (修订)条例草案》文件至立法会,内容包括建议禁止将另类吸烟产品,即电子烟、加热烟进口香港。未来旅客不可携带电子烟进入香港。一旦违例,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卫生)阮慧贤坦言,法例实施后首3个月,执法会较宽松,入境旅客如被搜获电子烟,又或合作交出“不挣扎”,当局“不会特别追究”。
草案倡禁电子烟进口 旅客不可携带入境
食物及卫生局及卫生署提交立法会《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将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及草本烟进口香港,禁止范围包括当作包裹或货物运入、由旅客携带入境;但过境物品、航空转运货物,以及过境人士均可获豁免。另外,草案建议禁止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另类吸烟产品,以及禁止为制造、售卖或上述分发的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如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判处第5 级罚款和监禁6个月。
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卫生)阮慧贤、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主管封萤医生、香港海关助理关长(情报及调查)黎流栢今天中午交代有关修例建议。
如每人带一支进来转手 容易造成黑市问题
香港街头不乏电子烟、加热烟的烟民,自外国购买产品回港自用是否容许?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卫生)阮慧贤表示,条例草案限制旅客带另类吸烟产品入境,即使旅客声称属于自用,亦不可容许。她解释,如接受烟民“自用”的说法,容易造成法例漏洞,“电子烟可以放很久,不是食物,没有限期,如每人带一支进来,可以转手,容易造成黑市问题。”
至于管有另类吸烟产品的问题,阮慧贤指出,不是所有管有另类吸烟产品的行为都属违法,而是为制造、售卖或分发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之下,才属违法。
阮慧贤续说,草案建议禁止分发和宣传另类吸烟产品,包括以换取凭证或作为任何活动或比赛的奖品,针对的主要是商业性质的分发,“不是我(市民)送畀你都唔畀。”至于禁止烟草广告方面,她指与现时法例完全一样,不过“反吸烟广告、行内宣传是容许。”
对于只是禁止售卖,却未有禁止烟民吸食另类烟草产品,阮慧贤表示不希望把吸食另类烟草产品的烟民变为罪犯,政府会协助所有烟民戒烟。她又强调禁止另类烟草产品在本港出售及入口旨在避免产品在本港大行其道,相信措施已经有效解决问题。
不抗辩、不挣扎,只有一两支 会宽松处理
当法例生效后,阮慧贤透露会参考新加坡做法,在口岸会设有一个收集另类吸烟产品的箱,港府未来倾向采取此做法,如旅客届时愿意把产品放入箱内,就不属犯法。另外,政府设3个月的宽松处理期,如旅客在被海关检查时,才发现其有相关产品,而他态度合作,就会宽松处理,“例如不会抗辩、挣扎,愿意放弃产品,其数量只有一、两支,就会宽松处理。宽限期初步相信是法例生效后3个月。”
被问到规管电子烟会否鼓励市民改吸传统烟,她指政府忧虑的主要是青少年,“他们对传统烟不感兴趣,但因电子烟包装靓、吸引而食,亦有研究指,青年吸电子烟后会增加吸食传统烟机会。我们并非想人不食新(电子烟)而食旧(传统烟),而是担心有人食旧(才禁电子烟)。”
传统烟可售卖给成年人,而另类吸烟产品则全面禁止,被问到会否被质疑做法不公,阮慧贤回应称,传统烟在本港落地生根后,大众才了解其对健康的危害,现时难以要求烟民不可吸食传统香烟,她形容“做法不实际”。她又指出,这些另类吸烟产品可注册作药剂产品出售,并补充称本港以往已禁止无烟烟草产品,即已有全面禁止烟草产品的先例。
至于水烟是否受修例规管,她说水烟已存在本港多年,“如放入(今次规管)之中,可能会扰乱。”烟草产品日新月异,她指是次受规管的产品已在草案附表列明,“定得较概括,如果制造商改了少少(成分)也可涵盖,未来有需要时会改附表。”
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主管封萤医生表示,电子烟及加热烟等含有有害物质,如电子烟含甲醛,可以致癌,尼古丁的成分就会令血管收窄,增加患心血管疾病机会。而加热烟在加热后,有害物质与传统香烟含量相若,包括尼古丁及焦油,启动加热烟时亦会释放出二手烟,对周边人士造成影响。
对于有人指吸食电子烟可有助戒除传统烟,管封萤强调电子烟有助戒烟的证据并不太确定,而没有吸电子烟的人士,其戒烟成功率较吸电子烟者为高。她续指,现时市民在公众场所吸烟行为已有所减少,吸烟率亦下降,政府担心电子烟会减少市民戒烟诱因,令吸烟行为正常化,所以决定遏止引入。
陈肇始:保障公众健康是政府首要考虑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则发表网志表示,预期今日出炉的条例草案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讨论,一些烟草商、贩商和吸食另类吸烟产品的市民亦可能会有不同意见。
她强调,“无论如何,保障公众健康应该是政府的首要考虑,我作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亦责无旁贷。”她又重申,必须确保政府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致毁于一旦,也必须对新的吸烟产品所带来的害处防范于未然,尤其是对年青人和下一代所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