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意外酿2死3伤 三承建商罚款逾61万 家属对判刑感失望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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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工程酿成多宗工业意外,前年香港接线一段因临时工作台倒塌,酿成2死3伤惨案。其中3间主要承建商公司早前各承认9张传票控罪,合共27项控罪。裁判官今(1日)于西九龙法院判刑时,形容案件为悲剧,需向社会传达以员工安全为重的讯息,判3间公司合共罚款逾61万。有家属对判刑失望及不满,并认为若政府及立法会不加强规管,工人的安全并不会受到雇主重视。

意外死者家属有到庭听审,他们对判刑或到失望。(林乐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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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被罚13至26万元

3名被告:香港宝嘉建筑有限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威胜利香港有限公司,被票以“没有设置及保持安全的工业装置及工作系统”、“使用超逾安全操作负荷的链条/缆索/起重装置”等罪。3公司分别被罚款26万4千元、21万4千元,及13万6千元。

家属:不应要人承受失至亲的哀痛

裁判官指海面上工作显然属危险,员工依靠公司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需向社会传达要以员工安全为重的讯息。有家属对判刑不满及失望,表示其丈夫是众多于基建项目中受伤的工人之一,认为不应有人要承受失去至亲的哀痛,承建商及政府应感到羞愧。

工作台断缆酿意外

控方案情指,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地盘,在2017年3月29日发生工作台堕海意外,一个位于桥趸的工作台在拆卸时,悬吊工作台的绳缆突断开,绳缆击伤桥面上2名工人,而工作台则连带3名工人同堕海,酿成2死3伤。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规定,承建商及雇主须为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的作业装置及安全工作系统等。

另5被告4月再讯

除本案3名被告,本案另涉5名被告,包括:奥雅纳工程顾问、WSS Engineering Systems Limited、联合建筑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Carvalho Lopes Matias Carlos A.及黄君晧、Thapa Bharat。他们的案件均押后至4月15日再讯。

案件编号:WKS14831-39,14847-55,14863-7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