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1名警员及散工 涉串谋诈骗6间保险公司 呃18万元赔偿金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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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36岁警员及29岁散工,控告两人分别涉嫌串谋诈骗及企图诈骗6间保险公司,合共约18万港元赔偿,并向警务处报假案。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他们将于明日(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36岁警员及散工,控告两人分别涉嫌串谋诈骗及企图诈骗6间保险公司共约18万港元赔偿。(资料图片)

廉政公署指出,36岁警员詹广信及29岁散工曾宪杨,早前同被控6项罪名,包括两项串谋诈骗,及4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同时,詹广信另被控5项罪名,即两项欺诈及三项企图欺诈,曾宪杨则另被控三罪名,即一项串谋诈骗,及两项串谋虚报有人犯罪,违反《警队条例》第64(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廉政公署指出,詹广信自2007年起成为香港警务处警员。在加入警务处前,他在安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安达)任职保险经纪,他及曾宪杨互相认识。

涉诈骗多间保险公司

廉署续指,二人于2014至2017年期间,涉串谋诈骗大新保险有限公司、安盛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至于詹广信,亦涉嫌先后向丰隆保险(亚洲)有限公司、安盛、中银及安达,意图就财物或旅游保险、家居保险或财物索偿,诈骗及诱使赔偿。

廉政公署又指,另外两项控罪指出,曾宪杨涉嫌分别于2014年6月及2015年2月与詹广信一起串谋,明知地向香港警务处虚报有人犯罪,即曾宪杨在香港被盗窃因而遭受财物损失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日(30日)指出,去年共有45名正规警务人员涉案被捕,包括刑事案及非刑事案,较2017年升幅达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