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向惩教署索偿案 助理知黄是公众人物 无测其用踎厕能力
黄之锋不满在东头惩教所转仓时,被要求“剥光猪”蹲下搜查,向惩教署索偿案续审,曾看守黄的惩教员作供,查问政治背景是避免冲突,及方便安排囚仓及工种等,但他其实分不开学民思渐及香港众志有何分别,只知黄是公众人物,另外他亦否认曾要黄之锋“踎低”接受盘问。
查问政治背景为避免冲突
一级惩教助理梁天行供称,当日未有询问有关表格以外的问题。他表示一开始认识黄之锋是因学民思潮,但其后又询问其属何政治组织,并在表格备注写上“香港众志”。裁判官询问:“你知唔知学民思潮同香港众志有咩分别?”梁指不清楚,只知黄是公众人物。
裁判官问为何需要知道政治背景,梁指为方便工作,官再追问何谓方便工作,梁回答方便调配囚仓、工场,选择工种性质及避免冲突。
否认要黄“踎低”测用踎厕能力
梁不同意黄之锋曾全祼“踎低”接受盘问及同意黄曾询问为何要“踎低”,但没有答过他“踎低”为了测试使用踎厕能力。黄问:“点解唔可以检查腋下就除衫、检查下体就除裤?”梁则回答:“我未听过分开检查。”
不会要犯人光身查问
高级惩教主任郭稳捷供称,搜身程序分为光身及摸身检查,光身只有在外间进入院所才会光身,而摸身无须脱衣。搜身程序为光身搜身、穿著新衣服、搜查个人物品及旧衣物,最后才会询问问题,因此不会存在光身回答问题情况。
问背景为收集情报
郭又指,“踎低”动作一般不会少于两次,整个搜查时间约5至10分钟。他表示有需要询问在囚人士背景及所属组织,甚至宗教信仰,一方面为了收集情报,另一方面把不同组织的人士分隔到不同囚仓,减低他们矛盾。
署方调查列黄的投诉属“虚假”
高级惩教主任余承祐负责处理今次投诉案件,供称曾向现场三名惩教员查问,及与黄同期转仓到东头惩教所的在囚人士查问,曾否发生同类不合理对待,有囚犯表示没有或不清楚。加上黄所指责对象为惩教署,而非涉案的3名惩教助理。综合以上资料,他向调查委员会呈交调查报告,结果显示黄的投诉为“并无事实根据”,及将事件归类为“虚假”。
黄质疑署方“自己调查自”
黄质疑委员会的七人中,有五人为署长委任,变相是“自己调查自己”,又指每年委员会接到的投诉逾百宗,但归类为属实的案件只有个位数,批评惩教署的投诉机制是“黑箱作业”,余表示“我无评论、无补充”。
原告黄之锋称他于前年10月16日,被安排由东头惩教所转成人仓,期间被要求脱光衣服搜身及盘问时,遭到不尊重对待,向被告惩教署索偿1.6万元。
案件编号:SCTC0283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