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42名涉暴动罪被告 部份分案处理 5人获撤控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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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32名涉嫌参与年初二凌晨暴动被告将分案处理。(资料图片)

九龙城法院今早除处理包括梁天琦及黄台仰等10名被告案件外,另32名涉嫌曾参与今年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事件的被告,再有5人被撤控;有6名被告被修订控罪并将分成3宗案排期处理,其余21人则押后再聆讯。故今天在法院提堂的42名被告案件中,共有10人将转高院,3人案件转往区域法院,及3人案件将在裁判法院审理,令下21人仍须待律政司意见再作决定。

控方今早申请修订其中6名被告的控罪,包括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被撤销暴动控罪,但被改控袭警和拒捕罪。陈柏洋不认罪,将于7月26日进行审前覆核,控方表示会有6名证人、两小时的录影作呈堂证供。

另外,报称补习老师的陈宇基、报称厨师的陈卓轩的两案将合并,陈宇基被控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行为,即抛垃圾筒,而陈卓轩则被控两项袭警罪。两人均不认罪,案件亦排期在7月26日作审前覆核。

报称香港大学学生的许嘉琪、麦子晞,和报称厨师的薛达荣,三人被控暴动罪,亦会合并处理。

 

再有5人获撤控,令撤控人数增至16人

至于5名获撤控的被告分别为青年新政成员陈熹汶、报称记者的曾昭宇、报称售货员的王皓升、报称家庭主妇的杨建芳、报称无业的陈遨天等。

律政司庭上表示,虽有证据证明有关被告身处现场,却无法达至合理定罪机会,故决定撤控。当中数人亦成功领回500元至3万元不等的讼费。连同早前获撤控的11人,即共有16人获撤控。

尚有21名被告须再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

至于余下21人的案件,律政司再度申请将案件延后至8月9日再讯,以待警方调查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

庭上亦有被告亲自反对押后,认为警方毫无证据作拘捕,四度作押后,其旺角禁足令亦限制其人身自由,惟裁判官驳回其反对理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