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风险撤上诉 另类方法体现港民主 霸王主席到壹传媒示威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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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启源称昨到壹传媒集团门外声援同事为体现香港的民主精神。(陈焯𪸩摄)

霸王集团指壹传媒旗下《壹周刊》六年前一篇报道涉诽谤,从而引发诉讼。霸王主席陈启源今在股东大会后的记者招待会直言,法院最终虽裁定报道诽谤,但对于集团追讨逾6亿损失,却只获赔偿300万元感到极度不公,遗憾和沮丧,更称他昨日曾到壹传媒于将军澳的大楼,支持自发到该处表达不满的员工,以体现香港的民主立法精神。

陈启源谈起上月的裁决称感到失望,记者会结束前更激动得眼泛泪光。(陈焯𪸩摄)

指以古老法律审讯属不公

霸王集团主席陈启源在记者会中,首先声称他尊重法庭裁决,但不讳言他极度不满裁决结果,更称法院用10多年前的古老法律,来裁定现今涉及互联网迅速万变的法律,是不公,感到遗憾、沮丧。

陈又称,他为体现香港民主法治精神,故以最直接、简单、便宜的方法表达不满的诉求,所以他昨日得知有员工自发到壹传媒将军澳大楼门外抗议,亦亲自到场声援和支持,与员工同声同气、共命运。

他又说,公司管理层为集中金钱和精力的业务发展,加上打官司有风险,所以决定撤销上诉。陈启源不肯披露若继续上诉胜算占多少,但估计费用约300万元,陈解释,钱不是不能应付,而是时间和精神,尤其律师每周都要和他进行电话会议。“我不如将精神集中品牌上、公司业绩上。”陈说。他在记者会完毕时也不禁眼泛泪光。

高院法官陆启康今年 5 月 23 日就霸王控告《壹周刊》诽谤案下判词,裁定《壹》于 2010 年 7 月发表一篇报道诽谤霸王,霸王原索偿逾6亿元,但法官只下令《壹》须赔偿 3,004,652.50 元,另须付霸王 80%法律费用。

霸王上周公布撤销诽谤案上诉

法官在判词指《壹》在报导事件上采取了极为幼稚和不专业的做法,又指那是一篇不负责任的新闻。然而霸王的损失主要来自内地市场,由于《壹》在内地禁售,内地市场得知有关讯息,主要来自内也转载新闻,而非《壹》的一手报道,故《壹》不用就霸王的内地损失作赔偿。

霸王集团主席陈启源上周四发出声明,表示判词肯定了霸王洗发水的产品安全,为霸王讨回了公道。然而,他对法院仅要对方作象征式的赔偿感到失望,也觉无法弥补过去近六年霸王集团承受企业及品牌名誉的损失。但他指董事会再经考虑,决定集财务资源及专注于业务营运方面,因此决定撤销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