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儿】女童被虐至徬徨地双手发抖 官斥觉无宽大两被告余地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女同志情侣为朋友看管4岁大女儿时,把女童虐待至脑血肿,女童并需接受开脑手术,事后其母亦从其他朋友收到女童被虐的片段,该片段亦有在庭上播出,片中所见,女童遭人用铁夹鼻,并哭著向“契妈”求原谅。法官判刑时亦提及这事,并指他见片中的女童当时双手发抖,十分徬徨,惟两被告仍不断责骂,认为两被告是向女童发泄,直言觉此案非单一事件,认为对两被告没有宽大处理的余地。

首被告陈天佑(右)与次被告冯嘉宝(左)分别被判入狱34及32月。(被告facebook图片)
+5

认为被告以捉弄女童为乐

暂委法官何俊尧判刑时提到女童曾被人用铁夹夹鼻的影片中,他留意到女童当时双手发抖,显得徬徨,但两被告陈天佑及冯嘉宝仍不断怪责女童,明显是恶意泄愤,以恶意捉弄女童为乐,而非教导女童。

女童难管教非借口

何官指虽然两被告均来自破碎家庭,不懂照顾幼童,加上女童有过度活跃症及专注力缺乏,可想而知是较难于管教,但这些非犯罪的借口。两被告当时受女童母亲所托照顾女童,但两被告不但有负所托,更对如此脆弱的心灵下手,行为令人发指。

相信实际遭施袭情况更严重

何官又指,虽案中没证据直接指出两被告蓄意施袭,但二人当时身为照顾者,相信女童身上的瘀伤、擦伤、烧伤必是二人所致,二人明显罔顾女童身心或致永久伤残,何官对二人解释女童出现脑硬膜血肿或因撞到衣柜,表示有所保留,而女童没有出现永久创伤属不幸中之大幸,但称相信实际施袭情况比二人在警诫下所承认为严重。

女童母亦是毒品依赖者

他又引述女童创伤报告指,女童本身有过度活跃症,小肌肉及语言发展迟钝,及学习困难等,而女童母亦是毒品依赖者,女童和其孖生妹妹“细孖”常交多他人照顾。女童今次事件后亦常失眠及回想起事件,暂仍未能估计事件对女童的影响。

律师指被告“心急教仔”

两名被告:陈天佑,37岁,及冯嘉宝,42岁,承认于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在旺角花园街一单位内虐待女童X。陈并管有危险药物,及管有拟用作吸毒器具的罪名。陈被判入狱2年10月,冯则被判入狱2年8月。

首被告律师求情时透露,女童母亲称要回内地结婚,故把女童交首被告照顾,亦没有“摆低钱”。律师指,事发时由于女童不肯穿裤子及说谎,首被告“心急教仔”,用错方法,并非存心伤害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