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邱腾华冀业界不将服务费分拆避责 有需要可加细节监管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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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昨日(15日)公布,美容和健身服务消费合约设立法定冷静期公众咨询。对于有美容业界担心,推出冷静期后,担心日后若有多个消费者同时向商户要求退款,由于银行未能退回款项,令美容院需先自行付款予消费者,造成财政压力,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16日)于电台节目内表示,现时的信用卡制度可以保障到有关问题,商户要启用退款程序,可通知信用卡机构直接由银行退款,做法对双方均为合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近五年内的不良销售手法投诉当中,有77%为美容及健身中心行业,当中的受害人不乏长者或智力较低人士,认为需要先作监管。(资料图片 / 林若勤摄)

被问到冷静期设纳将为适用于美容及健身服务3,000元或以上合约,部分商户有机会将产品金额分拆,并低于法定数目而避过冷静期时,邱腾华表示,有关服务费定额均有讨论空间,可以再作讨论,强调不希望将来发生拆单情况,有需要时可加入细节条款,如限制每日的签约金额等,加强保障。

他又说,近五年内的不良销售手法投诉当中,有77%为美容及健身中心行业,对于业界指不良营商的店铺只为少数,邱坦言,当局接收的投诉当中有数十所不同商号的美容机构,此外,当中的受害人不乏长者或智力较低人士,认为需要先作监管,设立冷静期主要目的为打击不良销售手法,消费者于高压的情况下购买不同服务上,将来会否推行到其他行业上仍可有讨论空间。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昨日(15日)公布,就美容和健身服务消费合约设立法定冷静期公众咨询。适用范围为美容及健身服务,任何涉及3,000元或以上预缴的服务合约,而冷静期和退款期时限分为两个方案,包括3个工作日冷静期和7个工作日退款期,或7个历日冷静期和14个历日退款期。

对于商户未能履行取消合约后退款,当局指会通过宣传和公众教育,鼓励消费者以其他方式排解纠纷;海关调查怀疑个案后,亦可发出执行通知要求纠正。市民亦可向行政上诉委员会上诉。

公众咨询至今年4月16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