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向老板娘“通水”警方到步查牌 被指妨碍司法公正囚2月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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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更保安称出于友情,向在工厦开无牌酒吧的女东主“通水”,告知警员正前往查牌,事后获女东主膳食款待。警方起疑“放蛇”发现两人互相合作,控告二人控以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两被告早前认罪,裁判官今(15日)于屯门法院判刑时指,保安工作应是防止罪案,但被告却阻警方调查,又指女东主是始作佣者,判男保安入狱2个月,女东主则被判入狱3个月。

男被告李立勤,及女被告赵琴娃在屯门法院承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资料图片)

男被告李立勤,35岁,夜更保安;女被告赵琴娃,48岁,报称教师,赵为涉案酒吧的经营者。控罪指两人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7日期间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男被告智商比常人低

辩方求情指,男被告学习迟钝,只有中三学历,自2006年于涉案大厦任职保安,月薪1.1万,比市价低。他谓,男被告曾遭女被告责备不通报警方查牌,并担心因而被打。其父母于求情信透露,男被告智商比常人低,形容他单纯善良,感到自责。

报酬只是即食面汽水

至于女被告,辩方律师求情称案情不算严重,指保安非执法人员,女被告怕无牌被罚款而叫对方“通水”,非叫对方不要作供。律师续说,男被告通风报信的报酬只是即食面及汽水,收取每年200元的利是,为女被告于每年农历新年派发,其他保安员也有收到。

官指保安工作应防罪案发生

裁判官判刑时指此案性质严重,历时达2年半,非单一事件。她谓,被告身为大厦保安,应防止罪案发生,却乘职位之便犯案,两人合作方式令警方难以侦破。裁判官称,即使女被告为始作俑者,若无男被告帮助,也未能继续无牌经营。她认为缓刑未能反映案情严重,判男被告即时入狱2个月,女被告入狱3个月。

案件编号:TMCC282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