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律师涉提付和解费 换证人不指控郑洁贤 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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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籍律师鲍伟士被指在8年前处理一宗民事案时,涉嫌曾先后向两名律师,声称若中富控股前副主席郑洁贤的代表律师提出,若中富一方愿支付和解费,可换取郑洁贤等人免于受到刑事检控。鲍因而被控以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0月10日再讯讯,以让案件转介到区域法院,被告准保释,但不得离开香港。
控罪指曾向中富律师提出
被吿鲍伟士(Kevin Richard Bowers) ,51 岁,被控两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控罪指,被告于2010年2月25日,曾向中富控股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范家碧提出,只要中富控股同意并全额支付和解款项,,指控郑洁贤等的人士,便不会出庭作证,从而换取郑等人免遭刑事检控。
亦涉有向郑的律师提及
另一控罪则指,被告在同年3月2日曾向郑等人的代表律师Thomas Alexander Fyfe提出,只要郑及其他人同意并全额支付和解款项,清盘人便不会出庭作证,从而换取郑等人免遭刑事检控。
控方透露,案件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辩方表示被告希望能离港回英国探望家人,又指被告于法律界工作逾20年,为本港一间著名律师行的合伙人,被受社会尊重。裁判官最后准被告以港币4000元保释,但不得离开香港。
郑洁贤曾涉信用状诈骗案
郑洁贤为粤首环保(前称中富控股)的前副主席,她于2013年在区域法院承认11项串谋诈骗罪,指她曾向四家银行骗取逾3,100万元信用状,被判入狱21个月,后获上诉庭减刑至17月。同案另有数名被告,亦分别被判入狱13至24月不等。
案件编号: ESEC 216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