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出狱】刑满脱牢笼 医院羁留病房直接离开 5月终极审讯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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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前年2月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被判囚20个月,去年7月上诉失败,但获上诉庭减刑至12个月,今日刑满出狱,早上约9时15分步出玛丽医院后门会见传媒。
他于上周五(11日)传因身体不适,转送至玛丽医院羁留病房诊治,之后未再返回服刑的赤柱监狱,并于今日直接由医院“出册”。但其案件仍未完结,终审法院将于5月审理他的“终极上诉”,但由于曾荫权已服完刑期,即使败诉都毋须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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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医院“出狱” 今起复享“G4”等前特首待遇

现年74岁的曾荫权在住院期间刑期届满,基于必须释放刑满的囚犯,惩教人员今日(15日)到医院替其办理手续,曾荫权最终于玛丽医院获释。另外,他于今日刑满出狱后起,可再次享有前特首的待遇及福利,包括获“G4”要员保护组保护。

曾荫权于2015年被廉政公署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和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以特首及行政会议主席身份,参与处理雄涛广播的牌照等三项申请时,未有申报与雄涛广播(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DBC)股东黄楚标洽谈租用对方的深圳物业。

经审讯后于,陪审团以8比1裁定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被判入狱20个月,及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去年7月裁定曾荫权败诉,但减刑至12个月,曾荫权随即被押往继续服刑,到今日刑满出狱。

定罪后曾三度报称不适入院

曾荫权自被定罪后曾多次报称不适送院,包括前年2月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后,同晚称感到不适,送往伊利沙伯医院羁留病房接受治疗;前年4月,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曾荫权,又因报称呼吸困难送往玛丽医院治理;及至去年7月,他申请保释等候终审上诉被法庭拒绝,其后又报称身体不适,被送到玛丽医院羁留病房留医。曾荫权于一星期后身穿一身囚衣、坐轮椅、锁上手铐,在多名惩教人员看管下返回赤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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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刑满后会见传媒。(麦凯茵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