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接受提名 2月22日截止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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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10日)公布,第十三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现正接受普通日校、特殊学校及教育团体提名候选人参选。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每所学校可提名一位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包括校长)为候选人。发言人续指,任何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如获60名同类学校的在职教师支持,亦可以独立候选人身分参选。
发言人补充,本地的师资培训大学、办学团体,以及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获批准加入香港教师中心成为团体会员的学校议会、校长团体和教师团体,亦可提名候选人。
议会共有28个议席,教师提名类别占13席、教育团体提名类占8席、家长代表提名类别占3席及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名类别占4席。新一届成员的任期为期两年,由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所有提名须于2月22日中午12时前送达教育局。教师提名类别议席的投票于4月10日举行。教育局呼吁教师、学校及教育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来届议会选举。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于1994年4月根据《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成立,其职权范围共有三项︰
向政府建议有关提高教育专业人员操守的意见;
拟订一套应用准则,以界定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操守,并通过咨询,使这套准则得到各个教育界别广泛接受;及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