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螺洞村民涉阻保育工程案 被告指相关公司施工前未禀神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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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蜻蜓天堂”的大埔沙螺洞湿地,上月获拨款作保育工程,却遭村民阻挠,负责工程的环保团体因而入禀申请禁制令,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提讯以申请临时禁制令,被控的村民代表亦有出庭应讯,指团体施工时未有拜神及禀神,惟法官最终颁下临时禁令,禁止5名村民进入工地,及在有关范围作出滋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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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沙螺洞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力量有限公司,及代表绿色力量所有职员、代理人和义工的陈丽霞(译音);五名被告分别为张伟国、张伟强、李伯恩、张文光及张始文。
被告指工地旁有“大老爷”
被告之一的李伯恩在庭上直指,工程公司并没有派任何代表与村民进行沟通,施工前亦没有拜神及禀神,又称工地“隔离仲有啲大老爷”,另指工地内不少未出售的土地已遭原告破坏。
指发展商未与村民定合约
李伯恩又指,本案部分地段亦涉及另一诉讼,发展商涉违反当时与村民签订的合约,惟在本案中却已开始发展,即使他最后被判胜诉,“到时都复原唔到”。法官指有关议题应留待正审聆讯处理,而由于张伟国指原告的禁制令致他无法“返村”,故法官只禁止进入工地,及后不可骚扰工程人员。
案件编号:HCA 29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