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螺洞保育工程遭村民滋扰 环保团体等入禀申禁令及索偿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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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蜻蜓天堂”的大埔沙螺洞湿地,上月获环保基金拨款近850万元,由环保团体绿色力量负责推行保育工程。惟工程受到部份村民阻挠,有人甚至以粗言骚扰和恐吓工人和义工,又坐在推土机上试图阻止工程展开。有关工程的发展商及工作人员等遂入禀高院,要求法庭颁令禁止5名人士进入工地范围,或以威吓和侮辱性言词或行为骚扰和恐吓工地人员和义工,并要求被告赔偿。

原告沙螺洞发展有限公司、绿色力量有限公司,及代表绿色力量所有职员、代理人和义工的陈丽霞(译音);五名被告分别为张伟国、张伟强、李伯恩、张文光及张始文。

原告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以阻止五名被告进入或占用工地、放置任何设备、建筑物料或堆放物料或阻碍入禀人的施工通道和工序。原告亦申请禁制五名被告进入工地100米范围之内,及使用威吓和侮辱性言词或行为骚扰和恐吓工地人员和义工,并要求被告赔偿有关损失。

案件编号:HCA 29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