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遇袭案 4施袭者指罗同意被打不获接纳 上诉失败即时收监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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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前主席罗冠聪去年从台湾返港时,遭大批“爱国”示威者包围袭击,3男1女示威者被裁定袭击罪成,被判入狱3个月。4人不服裁决提出上诉,并以罗可能同意被袭为上诉理据,法官指说法无聊,今(21日)在高等法院驳回上诉,全部须即时收监,有上诉人得悉要坐牢后满腹牢骚,惩教员已劝他冷静,他即回应“冷乜野静?”又声言:“迟啲共产党收拾你。”

上诉人刘必泉(橙衣)及唐发祥(红色格仔衬衣)争拗罗冠聪可能是同意被袭击的。(资料图片/许家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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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上诉人分别为:高杰飞(54 岁)、唐发祥(73 岁)、刘必泉(72 岁)和邝桂婵(68 岁,女) ,其中高、唐及邝被裁定去年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两罪成,刘则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四人于去年12月被判囚3个月,但同准保释等候上诉。

旁听支持者非常不满

法官今开庭宣读上诉结果,当他指出上诉理据不成立,驳回四人的上诉时,公众席上已有一名女子不满谓:“痴线”。而唐发祥得知要即时坐牢后,大叫:“中国共产党万岁”。

法官离开后,唐仍然大叫大喊。惩教署职员力劝他冷静,唐反驳:“冷乜野静啊。”旁听的30多人亦非常不满,谓:“迟早被人掟砖头呀”、“港独就完全唔告”和“黄丝狗”等,亦有一名女士双眼通红,用纸巾拭泪。

官指理据琐碎无聊

法官的书面判词指,对于上诉人的其中一个理据,指没有证据指罗冠聪不同意被袭击,而原审裁判官错误地以罗事后报警,作为他不同意被袭的基础。惟法官在判词反驳,罗虽在审讯时没有直接讲出不同意被袭,但他指案发时情况非常危急,罗持续受到肢体攻击,不明为何受此对待。法官指罗明显不同意被示威者袭击,而此理据根本上是琐碎无聊及无理缠扰。

上诉人声称真诚相信罗同意被袭

另一名上诉人高杰飞则争议,指他或真诚相信罗冠聪同意被袭,故向罗使用武力。惟法官指,原审裁判官已处理此议题,并考虑高知道有保安人员保护罗,但仍然越过保安的保护网施袭,而他是使用武力而非亲暱的轻拍。法官认为此理据亦不成立,遂驳回四人的人诉,维持原判。

 案件编号:HCMA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