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汉与智障胞妹性交 求情称友人提议召妓生欲望 被判囚38个月
五旬无业汉带长居于康复中心、有智力障碍的胞妹外出时,将胞妹带回住所进行性交,并在警诫下指,当时突然想与胞妹性交,不能自控,故向她称“掂少少”诱胞妹配合。无业汉早前承认一项乱伦罪,辩方今(17日)在高等法院求情指,事发前友人提议召妓,令被告产生欲望,加上脑部受损致自制能力低下,才犯下此案。而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视胞妹为容易摆布的泄欲工具,最终决定判囚38个月。
辩方求情时引述心理报告,指现年55的被告因脑部受损及智力低,以致缺乏自制能力,事发前因友人提议到深圳召妓,而令被告产生欲望,加上自制能力低,才失控干犯此案。
法官指被告视胞妹为泄欲工具
法官判刑时亦引述报告指,被告因患癫痫症至脑部受损,智力属边缘水平,没有社交能力,但仍得分辨善恶,知自己所为是不道德,因友人提议召妓令被告出现性欲,将胞妹当成发泄对象,报告建议被告需要继续接受治疗。
法官续指,虽然被告在过程没使用暴力或威吓,亦非为事件而专程买安全套,但被告明显考虑到胞妹智障,视其为容易摆布的泄欲工具,当天因大家姐没空,被告才被委托接胞妹,但被告却有负所托,违反诚信,亦在行事前除去安全套,增加胞妹感染性传染病的机会。
向胞妹称只会“掂少少”诱性交
案情指,女事主X智商只有57,被评为轻度弱智。由于她未能独立生活,因此在2008年入住康复中心。于去年5月14日,当时47岁的X与被告外出,被带到被告的住所。被告摸X的乳头及与X性交,过程中X感疼痛但未有告诉被告。虽然被告没射精,但阳具在性交后变软。
康复中心照顾员在翌日察觉X有异样,查问下揭发事件,并报警处理。被告在警诫下称与X回家后,突然想与她性交,不能自制,并向X表示只会“掂少少”其阴道,被告遂带上安全套,欲与X性交,惟被告阳具无法插入X的阴道。被告及后脱下安全套再4次尝试插入X的阴道,但首3次不成功,最后才能将阳具微微插入X阴道。
案件编号:HCCC19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