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警队采购多甩漏 过亿余款无退还 野战皮靴摆到烂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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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发表最新一份审计报告,指警务处在不同的采购行动中,曾犯重复采购、未有将涉及过亿的余款汇报及退还政府等。当中在引进随身摄录机方面,警务处曾重复采购项目超143万,涉违《采购规例》。此外,警队亦被指“大花筒”,购买野战皮靴却未有善用,最终“摆到烂”鞋底松脱,即使修补后亦再出现同样情况。

审计署发现有33宗涉及在12个月内重复采购 13 项物品,采购每项物品的累计价值超出当时的 143 万元报价限额,违反了《采购规例》第246条的规定。(资料图片)

违反《采购规例》

审计署根据物料统筹科的记录,发现共有1316宗价值逾5万元的采购以报价方式进行,其中在审查190宗个案中,有33宗涉及在12个月内重复采购13项物品。而采购每项物品的累计价值超出当时的143万元报价限额,违反了《采购规例》第246条的规定。

而13项物品中只有6宗注明不依从《采购规例》定明的理由,另外7宗并未有注明。审计署认为,警务处在采购该7项物品其中5项时,有需要更着力符合《采购规例》。而警务处亦需要提醒有关人员谨记,当他们无法遵守该条规定时,必须把原因记录在案。

同样在190宗采购中,有47宗涉及重复采购19相同或类似物品;其中有14项是基于紧急运作需要或其他运作理由,例如试买后的正常采购。惟审计署认为其余5项,包括路障交通灯、避弹衣、CC3电池及恤衫的布料等,都可以可合并进行,又提醒警务处人员不得藉分批采购所需物品规避超出财政限额的情况。

审计署报告书指警务处在2001年获批9.48亿元,以推行第三代通讯系统;惟警务处并未将高达4.147亿元的未用余额作出相应结束项目,或向财库局交代。(资料图片)

报告书又指警务处在2001年获批9.48亿元,以推行第三代通讯系统。惟经审计署审计后发现,警务处在2003年所接受的投标价合共为3.703亿元,最终合约金额4.35亿元,远低于预算的8.497亿元。惟警务处并未将高达4.147亿元的未用余额向财库局交代。

自行调拨余款至其他项目

警务处在上月曾表示因第三代通讯系统的项目范畴下,仍有需要进行的活动,故未有作出汇报。而警务处亦曾自行将上述9.48亿元拨款余款用于2006年推出第三代通讯系统之后约10年期间进行扩展和提升工作,包括执行委员会在2014年7月,即第三代通讯系统于2006年推出后近8年,就该系统批出3项造价超过1亿元的扩展和提升工作项目。

审计署提醒,警务处应于第三代通讯系统推出后以该系统的项目拨款支付扩展和提升工作开支,应事先就此做法是否合适征询财库局的意见。

审计署认为警务处共耗资292万元采购约3923双新野战皮靴,再花费200万元进行修补,情况并不理想。(资料图片)

警务处于10年前1月决定逐步淘汰已沿用逾20年的旧款野战皮靴,而物料统筹科曾于2012年11月和2013年8月曾接获职员投诉,表示部分野战皮靴的橡胶鞋底容易松脱。皮靴供应商其后进行调查发现,出现问题的皮靴是在2009和2010年间生产,由于存放过久,以致黏合剂老化。

警务处在2014年4月批出费用合共140万元合约,以修补2918双野战皮靴;又于翌年8月,再批出费用合共60万元的合约,用以修补另外1005双野战皮靴。惟有警员指有曾修补的野战皮靴,再次出现鞋底松脱情况。

经过磋商后,警务处接纳供应商的建议,将其中300双经修补的皮靴,以新皮靴取代;另有299双于去年8月被弃置。审计署认为警务处共耗资292万元采购约3923双新野战皮靴,再花费200万元进行修补,情况并不理想,警务处需改善库存管理,避免长期贮存野战皮靴。

报告书指警务处在2012至2017年间,共用超过2.3亿采购一般用途车辆;又以4.97亿采购特别用途车辆。(资料图片)

报告书指据警务处与机电工程营运基金于2010年12月达成的协议安排,指由2010年至2018年,转拨合共超过7亿到到机电工程营运基金的存款帐户,用以采购警察特别用途车辆。

而基金在2016年及2018年完成的采购合约后,将未用余额告知警务处,惟警务处则将未用余额保留于存款帐户,表示供日后采购车辆资金短缺时使用,并未有按规例退还给政府。及至审计署于今年8月向财库局作出查询后,警务处于10月将把该笔2970万元的未用余额退还予政府。警务处处长表示同意审计署建议,并指会继续改善采购程序、库存管理及记录,又会加强培训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