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食安中心耗88日才公布不合格食物样本 测试欠效率
审计署今日(28日)发表最新审计报告,检视食物安全中心的管理工作存有漏洞。署方指出,在处理食物事故及投诉中,食安中心公布不合格测试结果需时甚久,由抽取样本至公布结果最长达88日、即近3个月,认为是拖延公布结果。而去年食安中心处理5,569宗投诉个案,有38宗个案由接获投诉起至结案,花约8个月时间。
审计署建议,食安中心应密切监察抽取食物样本与公布不合格测试结果的相距时间,并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所需时间。此外,食安中心应考虑定期编制有过食物投诉的管理资料,以便监察食物投诉和安全,并加快投诉的调查工作,
2013至2017年,每年转介食安中心处理的本地食物中毒个案约为190宗至290宗,中心则透过食物事故监察系统辨识食物事故。而4年间,食物事故监察系统侦察到的食物事故,由1,339宗增至1,713宗,增幅为28%。不过,审计署指出,去年食物投诉调查和食物监察计划项目,有106宗个案结果不合格,而食安中心在起初抽取食物样本,与其后公布不合格测试结果,两者相距的时间由1日至88日不等,平均为19天。
另外,审计报告指出,食安中心在处理食物事故方面,公布不合格测试结果需时甚久。去年的食物投诉和食物监察计划项目,有106宗个案的食物样本测试结果不合格,但审计署发现,食安中心公布相关结果,即发出新闻公报或食物警报方面,需时甚久。106宗个案中,有4宗处理时间逾60天,最长可达88天。
审计报告举例指,食安中心去年9月4日,在牛头角街市一摊档抽取白菜干监察样本测试,同月6日至22日期间,化验所仪器失灵,故该项测试工作定于10月底进行。直至11月30日,食安中心收到化验所结果,显示该样本含有禁止用于食物的化学物质苏丹红;食安中心翌日才发出新闻公报。审计署认为,上述个案处理时间长达87天,形容经历了一段“颇长时间”后,涉事问题食物已售罄,或市民已食用,认为食安中心应加快程序。署方亦认为,公布不合格测试结果需时甚久,部分样本测试需时甚久,或在测试完成后,出现拖延公布结果情况。
审计署又指,2017年共有5,569宗食物投诉转介食安中心跟进,分析接获投诉日期与其后结案日期的相距时间,发现有61%、3,389宗个案的相距时间逾30日,当中1%、38 宗的相距时间更达240日,约8个月。署方认为,投诉的调查工作需时良久,迟迟未能结案,不利确保食物安全。此外,食安中心从未就食物投诉定期编制管理资料,署方认为须定期编制管理资料,以有助监察食物投诉和食物安全。
对于监控食物回收方面,食安中心在2013至2017年间,因食物事故而进行的食物回收行动由6次增至23次,根据指引,有关食品商应按食安中心的要求,定期提交报告,交代重要资料,如回收结果。然而,在2017年进行的23次食物回收行动,51%已离开制造商的产品并没有收回,食安中心的记录显示,该23次回收行动中,均没有要求食品商定期提交报告,以监察回收行动的成效。此外,每宗个案的处置方法各有不同,在去年19 宗须处置食物的个案中,有7宗个案的处置工作并非在食安中心监察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