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公司借明星梦推销贵价服务(有片)

撰文: 黎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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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不怕旧,继续有不良商人借年轻人发明星梦敛财,消委会收到有人投诉获“星探”看中邀拍广告,报酬只得400,却要付出多21倍费用接受赔训;也有人报读配音员课程,却被疲劳式游说买护肤品。消委会呼吁市民提高警觉。

消委会今年1月至5月共收3宗有关求职受骗的投诉,较去年同期增加一宗。其中一宗投诉人张先生在街上获“星探”看中,邀请拍摄饮食节目广告,但试镜时被批演技欠佳,不过公司会免费提供一系列培训;同时要他付8,800元以便为他制作一套个人照片集,职员称照片集是新人入行必须的生财工具,很快可回本,他虽嫌贵,但最后都支付。

数日后张先生收到工作安排,是到偏远地点拍摄,只念数句对白就完工,报酬只得400元,他于是向公司查询酬劳准则,员工支吾以对,亦无法说出培训班上课时间。张先生细阅合约才发现,形象及演技训练并非免费,而是包含在8,800元费用内,遂要求取消合约,但遭拒绝。换言之,他付出多21倍金钱,去接一份400元工作。

消委会介入,经商讨后该公司向张先生退回一半费用。

应征配音员变报读改善咬字班

个案二的陈小姐经网上广告应聘兼职配音员,试音后有关公司建议陈小姐以9,000元,报读由澳门某电视台资深配音员教授的10堂配音班改善咬字,并保证5堂后可以开始工作,每次收入最少300元。陈小姐付款时被推销护肤品,长达半小时,几经拒绝才能离开。之后在网上发现有人分享类似经验,向澳门某电视台求证证实该导师非电视台员工,遂寻求消委会介入要求公司退款。

该公司解释该导师曾任电视台艺员班导师,已安排陈小姐上课,唯陈未有出席,而且合约上列明“原数已过 绝不退款”,强调不会退款,只会另外安排上课时间。陈之后未有再联络消委会,不知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