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铲上行人路】司机认危驾候判 案情揭未有使用正常煞车掣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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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深水埗发生严重车祸,一辆城巴铲上行人路,车顶更被簷篷㓥开,造成3死30伤,其中7人重伤。涉事司机今(19日)承认1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及1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情透露司机当时没有正常使用煞车掣,若他有用中等力度煞车,或可令巴士在白线内停定。法官将案件押后至12月10日以候司机的背景报告。

肇事司机方烱华在区域法院认危驾至他人死亡等罪名。(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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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烱华(44岁),案发时为城巴司机,去年9月22日驾驶巴士至深水埗钦洲街时,疑因煞车不及,撞上前方的士后铲上行人路,造成3人死亡。另有7人严重受伤,包括胸腔、肩膀和脚部受伤。

司机未有正常使用煞车掣

案情指,司机在被捕后称“我停唔切扭呔,左边我抄咗埋去”。涉事巴士遭检验后显示车辆运作正常,并无机件故障。政府化验师报告指,司机没有正常使用煞车掣,若司机在事发时用中等力度煞车,或可令巴士在白线内停定。

被告没有案底,但过去有3次不小心驾驶纪录。辩方指被告在开审前认罪,希望法庭能给予被告4分1的刑期扣减。法官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押后判刑。

案件编号:DCCC 2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