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警察通讯员称父患癌 未经许可借同事61万元 今认罪候判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警察通讯员任职期间以支付父亲的癌症医疗费及赌债等原因,向三位同事借取7笔共逾60万元的贷款。有同事为仗仪相助,更向财务机构借贷,再把款项转给他。警察通讯员今(30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七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6日,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背景报告及经济财务报告始判刑,期间被告准继续保释。

被告郭富荣,36岁,2007年加入警队,职案时为驻守港岛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的警察通讯员。

辩方透露,被告郭富荣现已归还约12万元。(林乐儿摄)
被告郭富荣今在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七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

事后已归还约12万元

辩方替被告求情指,此案不涉及贿赂,而被告与3名借款的同事同级,没有以职级逼使他人就范。辩方续指,被告已向其中两位同事归还7至8万元,并直接代同事向财务公司还款4万。辩方又谓,其上司在案发前考虑让他升职,东窗事发后被告主动辞职,现时收入大减,月入约1万5千元,而他身为家中独子,要供养两老,对还款感吃力。

案情指,被告于2016年11月至本年1月期间,先后以支付父亲癌症医疗费、搬屋、替父亲偿还赌偿等原因,向三名同事借取7笔贷款,合供61万3千元,其中一笔更达25万元,而该批贷款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其中两名同事为向帮助被告,更先可财务公司借钱。

被告被廉署拘捕,警诫下称因薪酬未能应付开支,及沉迷赌博欠债,故向人借款。

案件编号:ESCC262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