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被杀】民权观察促落实陪审团建议 参考英国警车装录影器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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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陈辉旺与乘客生车资纠纷,被押上警车时疑遭警员箍颈,留院一个月后因并发症离世,死因庭上周三(24日)裁定他“不合法被杀”,陪审团向警方提出四项建议,包括在警车安装具有录音功能的闭路电视;培训警员搬擡被捕人的技巧等。
民权观察指出,英国于2008年曾发生类似事件,当地警方于是落实在警车安装共5组镜头及3组收音咪。民权观察将去信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监警会,要求跟进陪审团的建议。

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左)及沈伟男表示,将去信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监警会要求跟进陪审团的建议。(郑秋玲摄)

英国男子警车上挣扎心脏病发 致使警车安装闭路电视

该组织成员王浩贤表示,参照英国2008年有类似事件,一名男子被投诉情绪不稳,与警员之间有口角,被拘捕上警车期间挣扎,上到警车突然心脏病发,最终不治。当地死因聆讯指出死者身体有不正常屈曲情况,认为警方涉用不当武力。

伦敦警方于是自2012年起在警车安装闭路电视,在警车外部前后方分别有一组镜头,车厢内亦有3组镜头及3组收音咪,随警车引擎启动,录影便会自动运作,直至引擎关闭半小时后,所有收集片段会于22日后自动覆写而删除。

倡保留片段31日

王浩贤认为,英国做法值得香港警方借镜,虽然目前警方已有随身摄录机,但碍于角度及操控问题,认为有需要在警车另外安装监察镜头,有助保障双方权益,并可沿用警方现时将收集片段保存31日的做法。王浩贤指出,若被捕人士在被捕后明显有身体问题,则必须保存有关片段以便有需要时可使用。

民权观察指,早于2012年2015年,有死因裁判官便提建议本港执法部门,在羁留设施安装闭路电视,认为警方过去亦有使用摄影机记录拘捕过程,若继续以“私隐”为由拒绝在警车上安装闭路电视,是令人“难以信服”。

该组织成员沈伟男认为,现场警员有责任制止同僚的不当行为,认为应提高警觉性。他提到,监警会亦应跟进事件,除了在接获投诉后始覆核,据《监警会条例》中的第8条1 (c)条,监警会可以在没有市民投诉的情况下,向警方提出改善建议,从而协助警方预防引起投诉的事宜,认为监警会“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