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警员箍颈后瘫痪亡 死因裁判官指政府有责任交代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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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机陈辉旺于6年前与乘客生车资纠纷,被押上警车时疑因遭警员箍颈,导致颈椎移位及全身瘫痪,留院一个月后因并发症离世,死因庭就其死因展开聆讯。死因庭裁判官今(23日)引导陪审团,指本案涉及警员对其看管的人使用武力,政府有责任交代。

死因裁判官提醒陪审团摒除偏见

死因裁判官严舜仪向陪审团重申,死因庭无权追究刑责或民事索偿,刑责或民事索偿须交其他专责法庭审理。她指,司机在被警员看管时受伤,政府有责任作出交代,死因研讯的结果对死者家属及警员同样重要。她提醒陪审团摒除个人偏见及同情,判定陈辉旺(下称:陈,终年65岁)的死因。

警员林伟荣称当日曾错手箍过死者陈辉旺的颈部。(朱棨新摄)

毫无合理疑点下才可判定司机非法被杀

死因裁判官又提醒陪审团两项准则。一是衡量相对可能性,以分辨哪些说法可信;二是要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才可判定陈是非法被杀。她吁陪审团比较矛盾的证供,衡量何者的可能性更大,以决定是否信纳该说法。至于陈是否非法被杀,则不得以可能性作考虑,陪审团须推论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才可判定陈是非法被杀。

案情指,的士司机陈辉旺于2012年11月11日在西隧收费亭因车资与乘客争执。警方接报到场,见陈情绪激动,将陈制服在地上,扣上手铐。陈被押上警车期间,遭警员箍颈凌空向上提。陈被送院治理,入院两日后发现其颈椎第五、六节移位,令他脊髓受压。陈接著四肢瘫痪,留院治疗一个月,最终于同年12月12日,因长期卧床而引致的支气管肺炎逝世。

研讯下午续。

案件编号: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