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警员箍颈后瘫痪亡 家属律师要求裁定死者“非法被杀”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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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机与警员争执,被擡上警车时曾遭箍颈,之后司机出现颈椎移位及全身瘫痪,留院一个月后不治,各代表律师于今(19日)在死因庭结案陈词。代表死者家属的资深大律师苏朗年指警方调查不合理,描述不真实,而颈椎移位导致四肢瘫痪,与死者陈辉旺死亡有直接关系,要求裁定司机“非法被杀”。

代表死者陈辉旺家属的资深大律师苏朗年,陈辞直指警员证供不可信。(冯家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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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在未被警诫下被捕

代表死者家属的资深大律师苏朗年结案陈词时表示,作供警员供词夸张、不合理、甚至“作故仔”。苏指死者陈辉旺(下称:陈)拘捕后未被警诫,从细微位可见警员对陈态度恶劣,而有警员在现场走来走去,苏质疑为何不即时召救护车,陈坐在警车内30分钟后,救护车才到达。

片段未见陈踢脚

他续指有证人说陈当时踢脚,担心他踢到其同事,但从闭路片段中未能看陈踢脚,加上当时陈面部朝下、双手被反扣,质疑如何能踢到警员,认为警员不理会、漠视陈,指“警员描述唔真实”。

质疑警称保护枪械说法

苏又指,作供警长表示当时因保护枪械而拍了陈臀部一下,是本能反应。但苏质疑当时陈双手被反扣、身体放软,而且反射反应不可能会先退后一步才拍打陈,认为证人证供不可靠,将事实扭曲。

家属要求裁“非法被杀”

而陈一边脊椎完全移位,一边半移位,苏认为警员做出危险行为才令陈脊椎移位,引致四肢瘫痪及最后死于支气管肺炎,指当时危险动作跟陈死因有直接关系,盼陪审团考虑裁定陈死于“非法被杀”,为死者讨回公道。

警不认同陈被翻身令伤势加剧

代表警务处及消防处的律师则表示,今次事件难以将矛头指向某名人士,又不同意警方延迟通知死者家人。他指事发当晚凌晨,亦根据陈意愿通知的士行,他有私隐权,他要找谁是他的权利。又指陈上到救护车昏迷及需要氧气,但律师指很多证人可以证明陈清醒,测试感应正常。

他重申警方有给予适当指引及训练,而警员会按照现场情况自行调节,但当中判断可能有偏失。他又不认同陈被翻身是加剧伤势,指当中没有医学证明。

死者陈辉旺,65岁,于2012年11月11日被警拘捕,同晚被送入院,惟两日后情况急转直下,之后出现四肢瘫痪情况,并于同年12月12日死亡。

案件编号: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