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遭警箍颈后瘫痪亡 死者今生忌 陪审团裁定不合法被杀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六旬的士司机陈辉旺于6年前与乘客发生车资纠纷,被押上警车时疑因遭到警员箍颈,导致颈椎移位及全身瘫痪,留院一个月后因并发症离世。死因庭5人陪审团在司机生忌的今天(24日),以3比2裁定司机死于不合法被杀。司机的长女在散庭后直指,裁决还她的父亲公义。

陪审团提4项建议 

经过5小时的退庭商议,4男1女陪审团以3比2裁定陈是非法被杀。陪审团又裁定,导致陈死亡的伤害及疾病为支气管肺炎,及颈部受伤导致长期卧床。

陪审团亦就此案向警务处提出4项建议。第一,在冲锋车内安装具录音功能的闭路电视;第二,培训警员搬擡被捕人士上警车的技巧;第三,除非被捕人士拒绝,警员应通知其家人,第四,在拘捕过程中,如警员意识到会伤害被捕人士,应尽快通知医护人员,并陈述可能会引致的伤势。

遗孀饮泣 长女指裁决还父亲公义

而死因裁判官严舜仪在裁决后,吁家属多多保重。代表家属的资深大律师苏朗年,代遗孀及两名女儿感谢法庭及陪审团,并指陈辉旺终可安息。

而在早前聆讯中多番流泪的死者遗孀李少娟,在散庭后不禁饮泣。陈的长女陈盈康在庭外表示,事隔多年终得出裁决,还父亲公义,并希望相关部门会跟进以回应社会。至于民事索偿一事,她指现时父亲被裁定为非法被杀,尚有很多事宜去跟进。

车资纠纷被押上警车 入院后发现颈椎移位

根据早前聆讯的证供,死者陈辉旺(65岁)于2012年11月11日在西隧收费亭因车资与乘客争执。警方接报到场,见陈情绪激动,将他制伏在地上,扣上手铐。陈被押上警车期间,遭警员箍颈凌空向上提。陈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治理,入院一日后被转往内科。其后,陈称颈痛、四肢无力,院方遂于同月13日紧急安排磁力共振检查,发现其颈椎第五、六节移位,令他脊髓受压。陈接着四肢瘫痪,留院治疗一个月,最终于同年12月12日,因长期卧床而引致的支气管肺炎逝世。

死者陈辉旺的遗孀,多次在庭上落泪。(资料图片)
+4

警员承认箍颈是不合法武力 惟不情愿下做出

而箍颈警员林伟荣则指,当时原想箍陈的双肩,但因对方挣扎才变成箍颈。他坦承箍颈是不合法武力,但强调是不情愿下做出。

法医高永富指,陈因颈椎受伤致长期卧床,引起并发症支气管肺炎。同时,陈的缺血性心脏病则是影响死亡的长期病。骨科专家医生李渊粦更指,警员的手臂箍陈颈,令对方双脚离地。当时陈的颈椎受到向上的外力,同时因身体重量或反抗造成向下坠的力量,加上陈的头部转动近90度,相信因此导致陈的颈椎受伤。

死者家属已循民事索偿 待死因庭结果

而死因裁判官在聆讯展开时,特意向陪审员指出,由于事件涉及警员对其看管的人使用武力,引起公众关注,政府有责任交代,故展开死因研讯,但死因庭不会处理刑责。此外,陈的遗孀李少娟和长女陈盈康于2015年入禀高等法院向警务处长提出民事索偿,去年提讯时,聆讯官指示要等待死因庭结果才继续聆讯。

而代表家属的资深大律师陈词时,指陈遭现场的警员“残酷欺凌”,促陪审团裁定陈死于“非法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