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大招风》伪钞案 道具领班上诉得直获撤罪 业界:法官明智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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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树大招风》道具领班张伟全因管有逾22万张印有“道具”字眼的仿制纸币,早前被裁定保管伪制纸币罪成,判监4个月,缓刑两年。他不服提出上诉,今天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张上诉得直,获撤销原有定罪及刑罚。香港电影编剧家协会会长庄澄回应事件时形容法官的判决明智,“之前金管局未有对道具钞票的指引,如何跟从﹖现在有指引,若不跟从才能说是有问题。平反到是好事。”他又称,自6月落实相关指引以来,业界需考虑制作道具钞的成本及时间,成本上升令部分人选择避开需要道具钞的剧情。

香港电影编剧家协会会长庄澄回应事件时形容法官的判决明智,而自6月落实道具钞票的指引以来,业界制作道具钞的成本及时间均上升。(资料图片/温嘉敏摄)

庄澄:法官明智 平反到是好事

庄澄认为,原审裁判官并无检视所有道具银纸就作出判决,而今次的高院法官就有检视相关道具钞的相似程度,形容是“审得好”,他亦认为,法官在作出判决时,应考虑被告之动机,“佢动机是造道具,而不是呃人,这很重要,业界都觉得上次判决很奇怪。”他并提出,在今年6月前,业界并无指引可遵行,“之前金管局未有对道具钞票的指引,打去问职员,职员也说不知,如何跟从﹖现在有指引,若不跟从才能说是有问题。平反到是好事﹗”

有道具全之称的张伟全,今被裁定上诉得直,获撤销原有定罪及刑罚。(资料图片)

今年6月,金管局公开“道具钞票”的申请指引及条款,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复制及处理道具钞票时,商业罪案调查科有权要求在场;所有底片、印板和其他物料等,包括用作复制道具钞票的电子档案等,均须送交商业罪案调查科保管及处置等。而金管局会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及确认资料后,约两周内完成审批并发出书面批准。申请人在得到当局批准后,另须取得相关发钞银行或特区政府新闻处的同意使用他们的钞票设计。

指引落实后 道具钞票的制作成本及时间上升

庄澄指,在指引落实后,业界都有跟从指引而行,惟道具钞票的制作成本及时间就因而增加,令剧情有所将就,“有人可能选择避咗佢,用电子货币交代剧情。”不过,他亦认为,有指引作出规范,比没有指引为好。

为电影《树大招风》及《迷城》提供道具钞票的道具公司男东主,早前被警方控管有伪造纸币罪名。(网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