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丽被DQ】罗致光:刘小丽不符合参选的条件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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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立法会九龙西补选的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上周五(12日)获选举主任通知,裁定其提名无效遭DQ。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15日)在电台节目中被问到事件是否剥削参选权时,他指,参选立法会议员有不同条件,其中一项为能否履行基本法及议员职务,今次她被DQ,是因选举主任不信纳她可履行基本法及议员职务,形容“除非修改条例”,否则刘小丽不能符合参选的条件。
罗致光今天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中,被问到刘小丽被DQ一事,是否被剥削参选权,又会否影响未来青年参政意欲,罗致光先指“刘小丽是否年青人,大家可以自己想想”,随后指参选立法会议员有不同条件,如需符合年龄规定及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等,另一个条件就是能否履行基本法及议员职务,他指今次选举主任裁定其提名无效,是因不能信纳她可履行基本法及议员职务,认为刘小丽被DQ是因不符成为立法会议员的条件,并指“除非修改条例,(就像)也可以改有关年龄的规定。”
特首昨在电视节目中被问到,一名年轻人在过去与现时对“港独”立场有所改变时可否参选,林郑提及如该年轻人“在读大学后加入政府一段时间,然后再从政,这样证据就很明显”。罗致光被问到,会否容让刘小丽加入如安老事务委员会等机构以“洗底”时,罗致光仅表示,“相信一个人的言行有好多嘢去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