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林郑:工厦可作5至7年短期过渡性房屋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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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昨日(11日)宣布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其中提出部分工厦可改作过渡性房屋。林郑今日在电台节目提出,根据城规角度,“短期”的过渡性房屋意指5至7年。
对于过去不少业主收回单位活化,被批评扼杀艺术发展,林郑指出,今次政策已加入了条款,要求业主将改建后10%楼面面积,作政府指定用途。

施政报告提出部分工厦可改作过渡性房屋。(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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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厦改作短期性过渡屋 林郑:短期意指5至7年

对于上一次政府推行活化工厦时,曾令市场的工厦价格被推高,甚至出现业主“逼走”现有作业的租户的情况。林郑月娥指出,每个政策都各有利弊,若经评估后发现利多于弊,便有需要推行政策。她又指,今次计划有两大改变。

她解释,对上一次推出活化工厦时,除非相关土地已改划作住宅地,否则当时禁止业主将工厦改作房屋用途。不过,她形容政府今次“破格破例”容许整幢工厦改作过渡性房屋,而根据城规角度,“短期”即指5至7年。她又指,今次政策已加入了条款,要求业主将改建后10%楼面面积,作政府指定用途。

林郑月娥曾指活化工厦作住宅“唔得”,她解释,当时因魄力不够,未能迎难而上。(卢翊铭摄)

林郑:当年魄力不足

林郑月娥出任发展局局长及政务司司长时,基于消防安全等因素,曾指不可能活化工厦作住宅。她在节目回应指,当年担任局长时已有相关计划,但当时或因魄力不够,未能迎难而上。

她又指,若工厦作混合用途,消防上的确难以妥协。不过,若将整幢工厦改装则相对容易接受,她举例九龙湾的一幢酒店,酒店改装前亦是工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