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大湾区】化解中港单程证矛盾 关键在居住证制度?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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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四字,近年成为中港之间的矛盾所在,政府和社福机构坚持,每日150个单程证配额,是中港家庭团聚的权利所在,但一些团体却认为内地人来港抢资源。特首林郑月娥每次被问及限制单程证、或取回审批权之类问题时,总是即时否定,丝毫没有商量空间。
国务院8月推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为三地居民前往内地工作提供便利,被视为粤港澳大湾区配套政策重要一环,亦有不少声音提出可让中港家庭在内地团聚。其中民建联副主席、港区人大代表陈勇不单指,透过居住证制度让中港家庭到内地团聚是好建议,更指港女有居住证后可北上找“白马王子”,一度引起热议。
从制度而言,现时港人前往内地长居并无严格限制,分别只在欠缺内地户籍,就难以使用一些服务以至社会保障,居住证的推出则大大改善这些情况。但最核心关键,始终是如何增加中港家庭北上团聚的意愿。就此,在大湾区设立“香港城”作为团聚地点,只要有足够配套,应是值得深入再讨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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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回乡证已可北上团聚 惟无户籍即无福利

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17条,港澳同胞短期来往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第18条则规定,如果要在内地定居并取得户籍,须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到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即可完成。

不过实际执行上,回乡证对港人在内地逗留期限没有严格限制,只要回乡证还未过期,就可以在内地长时间逗留,内地当局亦不会强制遣返。主要分别只是没有内地户籍,无法在当地享用社会福利、义务教育等保障。

居住证进一步放宽中港家庭北上团聚的行政关卡,让港人如果在内地居住,也可享有内地福利。(网上图片)

居住证变相容许双重身份 放宽最后一道行政壁垒

因此过往有意见指出,部分新移民来港后,可能觉得香港的生活与自己想像中有落差,不想再留在香港,但内地户籍早已因取得单程证被取消,有“家”归不得,两头不到岸;另一种人则是父母皆不是港人的双非童,他们在香港无依无靠,跨境上学有困难,但在内地又无权享用义务教育。现时港府并没有机制让以上两类人重返内地。

在2015年初,保安局承认正与内地商讨单程证返回机制,但后来不了了之。由于内地不容许居民有双重户籍,北上定居即要放弃香港居民身份,部分人即使有意回流内地,也极有可能望而却步,因港人身份某程度上对他们是一重“保障”。

居住证制度的设立,则大幅放宽这类问题。因为港人只要在内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申请,这对于前户籍在内地,或是在内地有家属的人问题并不大。一拥有居住证,几乎等同在中港两地有双重身份,可保留港人身份之余,亦有机会获得内地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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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北上团聚 港府并无积极角色

正因为居住证将北上居住的行政壁垒都放宽,社会自然热切关注,这能否鼓励更多中港家庭往内地大湾区城市团聚。

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向《香港01》记者表示,由于家庭团聚问题一向是内地领域处理,港方在这议题上并无积极角色。如果政策要更进一步,鼓励中港家庭自愿往内地大湾区城市团聚,是另一层次的问题,需要中央政府出手。

王永平早前撰文建议,可将单程证配额减半至75个,在大湾区某地兴建方便家庭团聚的“香港城”。(资料图片)

“香港城”概念值得深入研究

近月已有不少团体提出建议在大湾区建立“香港城”,让有意在大湾区发展的本港青年北上居住。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今年5月在报章专栏中建议,“香港城”的概念可以更进一步,利用大湾区解决香港土地问题。

王永平指出,香港与内地近年经济发展此消彼长,“家庭团聚必须在香港”已不再令人信服,人口增长与房屋需求也不可能无关系。他认为既然官方大力推销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长远而言,可考虑在大湾区某地兴建方便家庭团聚的“香港城”,将现时单程证配额减半,逐渐疏导中港家庭团聚需要。

其实内地部分城市本身已有便利港人措施,例如深圳有个别学校与本港教育局合作开设港籍学生班,让居于内地,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学童就读,教授香港课程。

当然,所谓“香港城”并不是简单化地将中港家庭移往内地,“输出低端人口”。但毕竟中港发展水平逐步拉近之下,让有家庭团聚需要的家庭多一个选择,其实亦值得考虑。关键是这些新安排需要完善的配套,例如有明确发展定位、吸纳新产业、照顾到居民的衣食住行需要等,无缝衔接各个城市自身的发展脉络,既让港人在大湾区找到发展机遇,亦为中港家庭多提供一个团聚地点选择。

出入境管制向来是香港社会争议焦点之一,尤其单程证、家庭团聚问题。(资料图片)

居住证令内地团聚变得可行 并非“歧视”之举

换言之,家庭团聚应是双向,尤其要鼓励港人前往大湾区发展,自然也可以让中港家庭选择在内地团聚。居住证已打开方便之门,只欠两地政府的配套政策。如此做法,一可纾缓香港的土地房屋需求,二可加快中港家庭团聚,不需长期分隔两地等候单程证配额,三可鼓励港人北上融入大湾区发展。这与什么“排外”、“歧视内地新移民”完全沾不上边。

又回到文初的问题,既然推动大湾区团聚在法制、技术上皆可行,也充分照顾到家庭团聚需要,那为何林郑月娥每次听到有关限制单程证/取回审批权的建议时,总是即时否定,甚至亮出“红线”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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