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水风波】四道歉高官 应耀康林天星仅“代部门、同事致歉”

撰文: 黄云娜 曾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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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水风波”调查近一年,今日发表调查报告,众高官“骨牌式”向公众致歉。属问责官员的发展局、运房局局长以部门首长身份“致歉”、属公务员体系的房屋署署长、水务署署长则代部门表示谦意。不过,官位最高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则没有道歉。即使记者一再追问,林郑亦拒绝回应。回顾过去一年,林郑不单未曾就事件道歉过,更曾炮轰迫官员饮铅水是“屈辱”,又自诩“官到无求胆自大”敢为公务员讨公道。

林郑月娥率领官员出席记者会。 (江智骞摄)

铅水事件自去年7月揭发,9月在立法会特别会议上讨论,林郑月娥率领一众官员与会,被议员黄毓民批评“进退失据”要求代政府道歉,当时只承认有不足,没有道歉,更称从来没有期望黄毓民认同政府工作。

至10月中,立法会立法会否决以《权力及特权法》调查铅水事件,林郑在反击泛民夸大铅水问题,斥有人迫落区官员饮铅水是“屈辱”,更说自己“官到无求胆自大”,即使可能被批评护短,仍有胆为公务员讨回公道。

属集体责任 非个人问题

直到调查报告发表的今日(5月31日)。林郑月娥承认在政治责任上,政务司司长及相关部门、局长责无旁贷。但被问到个别官员是否需就事件落台,她回应指,报告指出监管制度有纰漏,整体政府部门警觉性不足,“但唔系坐喺度嘅官员,因为问题存在已久”。

她强调,食水含铅事件是制度问题、集体性问题,“不论是内部检讨或者报告,都不认为有个别同事需要负上个人责任”若要官员负上个人责任,除非涉及有法不依、明知故犯或滥用权力,损害公众利益的事。

没有甩身的感觉,反而极度关注事件,日后需要加强监督。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事件中“食水苦主大联盟”质疑林郑早就知悉问题,但知情不报;委员会则认为指控属“阴谋论”,所以没有批评林郑。

而报告总结事故为集体责任,她被记者问到:“看过报告后是否有甩身的感觉?”她说:“没有甩身的感觉,反而极度关注事件,日后需要加强监督。”再追问会否道歉,她没有回应便离开。

应耀康指即使所有觅得的土地如期推出,也只可兴建约25万个公营单位。(江智骞摄)

房屋署署长应耀康虽然就事件致歉,但用字为“我代同事致歉。”有别于陈茂波的“我衷心致歉。”以及林天星的“我作为部门首长,谨代表水务署衷心致歉。”应耀康的致歉辞,令人难免感到他在“回避”作为署长以至个人的负任。

即使在事件揭发初期,去年7月14日,房屋署与运房局被指讯息混乱甚至“前言不对后语”,当日在记者会亦只是由运房局张炳良致歉,而应耀康就于晚上发声明“表示抱歉”,翌日才于另一记者会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