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教师疑恋上女生姊妹 官裁非礼罪脱 但斥行为超越道德底线

撰文: 许家希
出版:更新:

已婚中学男教师,疑恋上一对他所教的姊妹,以接送她们为由,多次把她们带到青马大桥,及明爱医院门外等地方,疑作出摸胸及摸大腿等非礼行为,因而被控非礼。教师否认指控,案件今(18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裁判官直斥被告所为超越社会道德底线,也与社会对老师的期望有落差,惟控方未能确定事主与这教师的关系,判教师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吴国强虽然被定定非礼罪不成立,却被官斥他的行为超越道德底线。(许家希摄)

被告吴国强(40岁)被控9项猥亵侵犯罪。控罪指,他在2014年7月非礼当时15岁的女学生X,及于2016年至2017年,8次非礼女生X的妹妹Y。被告去年7月辞去教职。

事主X被触手未缩开

法官在裁决时指,信纳女事主X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认为被告载她到青衣观景台,确曾触碰X的手,惟X并没有即时缩开,认为或令被告有所误会,法庭因而不能肯定相关行为是否能构成一般人视为猥䙝,故裁定被告针对事主X的非礼罪不成立。

未能确定事主Y取态

另外,有关被告涉非礼事主Y的事件,虽Y作供时称与被告只是师生关系,但官指未能肯定Y当时的真正取态,如被告曾想吻她,Y却指:“锡唔系咁㗎。”随后又吻了被告一下。裁判官认为未能肯定二人的关系,故判被告针对Y的罪名亦不成立。

惟法官也直斥被告追求转校不久的姐姐X不遂后,又转而追求其妹妹Y,师德有亏,越过社会的道德界线。

案件编号:WKCC157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