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高层被南洋商业银行入禀追逾7千2百万元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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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集团非执行主席林卓延昨(12日)遭南洋商业银行入禀,指新昌营造厂(亚洲)曾借贷,现连利息总共欠款逾7200万,而林卓延作为担保人也没有还款,故现向林追讨欠款和利息。

原告为南洋商业银行,被告为林卓延。入禀状指,原告于去年4月7日向新昌营造厂(亚洲)借出最多为2亿元的贷款,惟其后新昌营造厂(亚洲)未有如期还款。本年7月,被告成为新昌营造厂(亚洲)的担保人,而至本月10日,新昌营造厂(亚洲)连利息共欠款逾7297万。原告向林卓延追讨不果,现入禀追讨。

案件编号:HCA213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