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当律师却考试不合格 女生认网购千元人民币PCLL证书 认罪候判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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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一直成绩不错的女生,修读中大法律博士(JD)时成绩欠佳,为想入读港大的专业试课程,偷偷修改成续,虽获取录,但考试不合格后退学。但她未放弃从事法律工作,再花约千多元人民币在网上购得合格证书,并律师楼求职时终被揭发。女生今(5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更在求情信引陶渊明的名句。法官直言对案情表示惊讶,将案件押后至9月26日判刑。

女被告张家玲在区域法院承认使用虚假文书等5项罪名。(资料图片)

女被告张家玲,又名张嘉禧(29岁),今承认5项罪名,包括:两项使用虚假文书、1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1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及1项作出虚假法定声明罪。

更改成绩获港大课程取录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2011年入读中大JD课程,但她成绩平均点(GPA)只得2.46,未达入读港大法律专业证书课程(PCLL)的要求,她便伪造了中大JD的毕业成绩表,把GPA改成3.46,最后获港大该课程取录。

惟被告读该专业试课程,第一年考试已不合格,需要重读,但再考后仍不合格,并需参与补考,最后她选择自动退学。

1至2千人民币购得合格证书

至2015年,她以伪造的港大法律专业证书,获梁邓蔡律师事务所聘用为见习律师,并向香港律师会提交注册实习律师合约申请。香港律师会查阅时,发现被告并未被港大列为考试合格的学生,并将事件告知律师楼。律师楼最后将女生,她亦在被辞退当天向警方自首。

警诫下,被告承认因成绩不佳,但又想入读港大PCLL课程,便在上网将中大的成绩表,上传至另一网站更改等级。其后,又因未完成港大专业试的课程,向一个内地帐户,并以约1000至2000人民币,购买到虚假的的PCLL证书。

求情称读法律时患上抑郁症

被告律师求情时指,被告主动投案,显示其充分悔意,而且她成绩一直良好,惟她因读书压力大,于就读JD时患上抑郁症。而是次犯案只因一时愚蠢。被告律师又呈上被告所写的求情书,被告在求情信中引用东晋诗人陶潜的《归去来辞》诗句:“吾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意指:明白以往的错误已经无法改正,未来的事情却可以补救,以表明其心意。

被告遭律师楼辞退后,被告曾在赛马会创意艺术中心任职,其后又获一间投资公司聘请为财务顾问。

官指被告或剥夺他人入学机会

被告伪造文件以获入读PCLL和取得工作,法官坦言看到案情时都觉得十分惊讶。法官指所为是恶行,又关注被告所为会否剥夺其他人入学的机会。法官指,不会用“失败”形容被告的读书路,但读法律并不适合被告,相信如她选读其他科目,会更开心,不会落得现时因读书而债台高筑,及有精神问题的地步。据悉,被告于中文写作科目表现良好。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9月26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

案件编号:DCCC 38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