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父掌掴未足月女儿成植物人 官斥与夺命无异 囚6年4个半月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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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厨工的年轻父亲,声称难忍其未足月女儿的喊声,多次掴打和摇晃女儿,发现女儿反应有异后,即上网搜寻婴儿不喊的原因,遭女友及女友母亲发现后,冲入厨房拿刀并指吓女友母亲。女婴现时右眼失明,要倚靠呼吸器呼吸,如同植物人。年轻父亲承认袭击儿童和刑事恐吓等罪。被告今(4日)被判刑6年零4个半月。官判刑时指,控制情绪乃为人父母的基本责任,又斥被告的行为与夺取女儿的生命无异,纵使日后有奇迹出现,女儿的视力严重受损,亦将伴随她一生。

被告钟纪缘在高等法院承认虐儿,掌掴摇晃未足月女儿成植物人,判囚6年4个半月。(资料图片)

被告钟纪缘,26岁,承认于2016年12月故意袭击或虐待受害人X,及在2016年12月28日威胁X的外婆会使她人身受损。

若女婴非被虐应已牙牙学语

法官彭宝琴在判刑时慨叹,女婴经过被告的暴力对待,现时没有自发性活动。在正常情况下,现逾1岁半的她本应已牙牙学语,但因被告的暴力行为,女婴现在却需终日卧床,而且右眼失明,左眼视网膜脱落,女婴的视力问题将伴随她一生。彭官斥案件情节严重,被告对女婴的伤害与夺取其性命并无分别。

控制情绪是为人父母的基本责任

彭官又不接纳被告求情指犯案是因为压力所致的说法,引述案例指父母纵然在照顾儿童时有压力,但作为父母有基本责任控制自己的情绪,确保孩子不受伤害。

彭官指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时被告一直不认罪,一直至本年6月才认罪,故只能给予被告约22%的刑期扣减,终判处被告就4项控罪入狱6年4个半月。

与女友母亲不和 举高摇晃女儿

案情指,被告与比她少一岁的女朋友于2016年11月诞下女婴X,之后被告女朋友的母亲便搬入该单位,协助照顾女儿坐月及她的外孙女。被告与女友母亲不和,经常吵架。同年12月,当时女婴X仍未满月,被告的女友发现X的右边脸有伤痕。她又在另一情况下,亲眼目睹被告掌掴女婴,被告并不停叫X不要哭,又数次举高X用力摇晃。

女儿至今仍留院

同月28日,被告女友正抱着不停啼哭的女儿时,被告要求抱女儿,但女儿仍继续哭,被告便用力掌掴她,女友即叫他停手。其后,其女友开始发现被告在房间内搜寻有关婴儿病症的资料,如“bb唔喊有无问题”。被告女友亦察觉X好像不妥,她的母亲冲口而出说:“系咪死咗,死咗要报警。”被告闻言认为是诅咒X,便抱X入厨房,并拿起菜刀指吓女友母亲,女友加以阻止,并送X入院。女婴被诊断出有弥漫性脑水肿,右眼失明,现时仍于新生婴儿深切治疗部留医。

案件编号:HCCC51/2018